剛剛花了二十分鐘看了一下早上收藏的新聞。
因為提到的都是自己蠻欣賞的一些藝人的名字。結果點開真的是被滿屏的動圖廣告閃花眼。
即使刪除了一大部分能關閉,還有一些是鑲在網面中的。
雖然能理解他們這個是經營需要,但是實在是很影響閱讀,看過兩篇文,我覺得眼睛都有點累了。
本來沒有多少字的小文,愣是看了好一會。
結果的觀感就是,很不喜歡。
現在有太多的文字就是為了博眼球所寫,有時真不知是真假,但是如今是個流量為王的時代,很多人為了賺足眼球,寫的題材難免有些難大,或者用些過激的字詞。
不知道被他們所寫的藝人是否真的會不在意,是覺得會習以為常,還是覺得這樣也是給自己一個宣傳的機會。
總之,這樣的文字真的只是給了一種口水文,也許有一點增量,但更多就是八卦周邊。可恰恰這種題材又很吃香,受眾很大。
怎麼說呢,我也覺得這種題材是沒啥可指摘的,各取所需,但還是要有個界限感,還是多宣揚正能理的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