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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高中第三冊二單元作文:名著“必讀”還是“

白雲飄飄作文網 字數:1500字

  中學生要不要閱讀名着,回答當然是肯定的,但非要冠上“必讀”兩字,就變成強制命令。偏偏有些中學生天性叛逆,你說必讀,我偏不讀,看你能拿我怎麼樣?

  既然說必讀,那就是非讀不行,可事實絕非如此。名着不同於法律,法律必須執行,你犯法就必然受到法律制裁,讀名着不可能通過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所以說“必讀”帶有強制的意味,這兩個字眼,絕大多數中學生看起來很不舒服,當然也不太樂意接受。同樣是要求讀名着,不如換一個字眼為好,就像同樣要求不亂踏草坪,“不準亂踏草坪,違者罰款”,就不如“請不要打擾,我正在睡覺”來得效果更好,前者令人望而生畏,後者令人備感親切,且發人深思。說“必讀”,是針對不讀而言,但對一些中學生的不讀名着我們也不應該一棍子打死,要做具體分析。我曾經做過吃力不討好的事,開閱讀課,強制性要求學生必須閱讀名着或名家的經典文章,有的同學就跟你捉迷藏,他“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上面放一本名着來遮你眼目,下面放一本明星雜誌或體育雜誌,還有的趁你一眼不注意,就偷偷做起其他作業,你命令他們把與名着無關的書都收起來,他們就用失神的眼光無聊地瞪着那名着上的一個題目,一堂課翻都不翻一頁。像這樣的閱讀課,我覺得是很悲哀的事情,非但沒有達到閱讀名着、吸收滋養的效果,反而浪費了他們的寶貴時間。我曾經找這些同學談心過,他們說實在對這些名着不感興趣,實在讀不下去。於是我就反思自己:我們認為是好的東西,是不是學生們就能全部接受;反過來,學生們認為好的東西,我們是不是就能真心真意地接受呢?

  比如,網絡文學,他們同齡人的作品,他們認為好的,不是沒有被列進“必讀書目”嗎?應當承認,我們和學生之間存在着矛盾,有些甚至不可調和,這個矛盾不解決,閱讀名着的渠道是無法暢通的。

  誠然,一些成功人士,包括一些作家和老師,是伴隨着名着長大的,但我們不可能把我們的成長史硬套在當代中學生身上,因為我們那個時候有什麼?傳媒、聲訊十分落後,絕大多數家庭連電視也沒有,生活節奏又十分緩慢,你信息來源的惟一渠道是書本,你不讀書又去幹什麼呢?現在他們就不同了,他們來到了一個傳媒、聲訊十分發達的時代,各種信息通過報刊、電視節目、網絡等傳媒手段紛至沓來,外界的誘惑和衝擊很大,使他們的思想與情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多元化姿態,加上應試等等的壓力,擠佔了他們大量的閱讀名着的時間。那麼幾十種名着,你都非要強制性地要求他們“必讀”的話,那勢必會“強扭的瓜不甜”,帶給他們的不是閱讀的愉快,而是巨大的負擔了。

  我以為:一、閱讀名着的必要性不可置疑,這個道理大家都明白;二、有些名着儘管經過歷代讀者證明了其為名着,其思想、情感、藝術具有永恆價值,但對於今天的中學生是不是就一定適應,因為今天的時代不同於以往任何時代,甚至超越了過去的幾百年、上千年,社會格局、經濟形態以及人的認識領域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因此名着和我們今天的中學生中間應該有一個媒介,如何搭設好這座橋,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最大難題;三、新課標指定的“必讀書目”,有什麼法定標準,具備怎樣的合理性,已經受到了有關專家的質疑;四、即便這些指定的名着,也不一定非要在初中和高中階段必須讀完,有些是到大學讀的,有些在學生走上社會以後,覺得需要了,在一種無功利、自覺、放鬆的狀態下去捧讀,對於一個人的人格形成更有幫助。我們既然強調終身學習,閱讀名着也應是一種終身閱讀狀態。

  其實我們在中學生中間做些文學名着的推薦、介紹、普及工作是非常必要的。魯迅、胡適都曾為中學生開過書目,國外也有,但都不是非要“必讀”不可,而是學生們根據自己的需要,從中挑出自己感興趣的去選讀。所以,我想,“必讀”改為“選讀”,是不是更適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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