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6歲,我12歲。六六和我不一樣。
六六愛看花,卻從不去摘它,她說:“花兒會疼的。”而我,卻經常將漂亮的花兒無情的摘去,做成所謂的“標本”,然後丟掉。
六六喜歡小動物,曾經因為喂一隻流浪的小狗被送到醫院打了一針“狂犬疫苗”。我也聲稱喜歡小動物,卻曾打着“動物保護協會會員”的旗號,一腳將奶奶家的貓踹出門去。
馬路上出了車禍,六六跑到電話亭旁,踮着腳撥打了“119”。不一會兒,警察來了,六六很高興——儘管那並不是她請來的。而我遇到諸此之類的事,則會安然走開——俗話說“各掃自家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六六會在課堂上因為老師的一個錯別字而舉手,不到老師“投降”決不罷休。而我,即使老師寫了一黑板的錯別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之外,絕不會再有其他動作。
……
都說,六六和我不一樣。
確實,六六和我不一樣。
可是,可是,六六就是我,我就是六六。
可是,可是,六六不是我,我不是六六。
六六,是6歲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