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這種事,我一點兒都不驚訝,因為以前我就知道她偷過東西。徐怡婧曾經別人許多東西,可老師卻不知內情,一直挺喜歡她。被徐怡婧偷過東西的同學都“懷恨在心”,想告訴老師,可又知道如果告訴老師這樣是在幫她,所以一直向老師隱瞞着。到後來,其中一些同學被徐怡婧激怒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告訴了老師。
徐怡婧拿過的東西可多了!有錢、文具及各式各樣美麗稀奇的東西,她都拿。劉老師知道這些后,對徐怡婧從“晴”轉“陰”,就連看她也是瞟一眼。徐怡婧這下可慘了,既叫了家長來,又把所有偷過的東西一一寫出來,並一一還給人家……還有更嚴重的呢:聽她說,她星期五去了派出所,還說好像要判一個月的刑呢!我聽了,毛骨束然。
一提到這事,我都有點愧疚,不過,我總是以“我又不是故意的”,“我但是是不知情嘛”之類的理由來安慰自己。有一次中午,徐怡婧對我說:“你等下到鄧劍玉那邊去,幫我擋住她們的視線,我要拿個東西。”我立刻警惕起來:“你要拿什麼?還是去別人的抽屜里拿。”“哎呀,” 徐怡婧裝出一副沒什麼大事的樣子:“沒什麼啦,你幫我擋一下嘛!”我思考片刻,有點不情願地答應了她,是看在好朋友的份上。於是,我開始行動,她開始拿東西。等她拿完,她才告訴我是——錢!!我驚呆了,她卻安慰似的說:“沒事兒!”
哼!當初是誰說沒事來着,你看,現在出事了吧。我就知道,躲的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總之,實在太可怕了!我們可千萬不要學她呀,學她,儘是壞處。既讓老師同學討厭,被父母責備,還讓自己難過……害人終害己呀!
徐怡婧“偷竊案” 標籤:竊案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