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天都不在網上發作文了,就讓我講講今天在學校發生的事吧。
星期三的上午發生了一場離奇的失竊案:我的數學綜合能力訓練找不到了,發的時候就沒有。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上午第三節下課的時候,課代表抱來了一落數學綜合能力訓練,同學們都上去搶自己的,我見人那麼多,怪麻煩的,就乾脆坐在位子上等。一會兒有一個朋友走了下來,人也少多了,我就從容的走了上去,隨手翻了翻,沒有!再翻了翻,還是沒有。有人喊了一聲:“老師來了!”我才滿懷疑問的走下來。歷史課下了,我又找了一遍,確實沒有。為了不驚動大家,我打算等下午來班裡再找。
下午我來到學校,仔細搜尋講台的每一個角落——可講台能有多大呢?我想是不是掉到縫裡了,於是往縫裡瞅了瞅,裡面一片光亮,沒有一本書的影子。
一場離奇、結局又十分讓人驚訝的偵破真人劇就此上演。
我首先向科代表要供詞:“今天上午發作業時有沒有我的?”
一人答:“I don”t know.”另一人好像想起點什麼:“上午我把你的和同學A的放在一起給同學A了,她應該知道。”
嗯,很好的供述,同學A暫時被鎖定為“嫌疑人一號”。可她聽見科代表的供述后急了:“她只給我了一本,那就是我的,我根本就沒看見另一本!”我讓他說清楚,這會是偵破的關鍵。“課代表跟我說了一聲‘喂,綜合。’我就去拿了。我還記得同學B壓到了我的綜合,我還讓他起起呢。我拿了我的之後沒看見底下有另一本。”她突然茅塞頓開似的,“同學B可能拿了,對,就是同學B!”
“不可能。”我脫口而出,“他學習那麼差,拿我的書也沒用啊。”
案子陷入了僵局,一人說有,一人說無,這該怎麼辦呢?在千鈞一髮之時,我想到了班主任。於是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了班主任。
自習課時,班主任來查看現場了。她先問課代表,課代表如實說明了;班主任又來問我:“有沒有在班裡問問?”“沒有。但只對個別人談了談。”班主任排除了故意偷竊,這說明我民辦的人還是挺純潔的。
就在案子一籌莫展時,班主任大喊了一聲:“誰錯拿了XXX的綜合?都看看。”
大家幾乎都在翻書包,但沒人回答:“有。”同學A又把他的供述對班主任講了一遍,還特彆強調“可能是同學B拿走了”。面對這唯一的供詞,班主任只好讓同學B再翻一遍書包。
真相終於大白,書果然在他那!班主任真是個大神探啊!
我在驚喜之餘,又有點失望:我竟然放棄一個最明顯的疑犯,去追那些沒用的自然理論!唉,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啊。悲哀!
後記:同學B非故意偷竊,被判處無罪釋放。
離奇的“走失案” 標籤:走失作文 離奇作文 快樂的“六一”作文 難忘的“六一”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