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是一個不懂得珍惜的人,直到我自己失去了才能體會那種孤獨,那種寂寞,那種想念。
以前我和她在一起每天,每天無論幹什麼我們都會在一起只要是可以容納兩個人的空間,就一定會看到我兩在一起的身影。我們一起吃飯、睡覺、逃課、上網、洗澡、甚至很多隻要我們都能夠做的事,我們都做了!
我們也吵過架,其實也算不上,因為我們都會因為顧及到彼此的關係而生悶氣,或者說忍氣吞聲。但我們的感情一直都很好,無論我們怎麼樣吵了,當有局外人向我們中的一個攻擊時,我們會不去計較彼此現在處於一種冷戰情況而去一起攻擊那個人。
有一次,也就是高三第一學期讀完了的時候,我們的心情都不太好,所以都不想說話,我的火氣呢相當大。我希望她安慰我一下,即使我知道我們都應該懂事,但我還是不願。我希望我們倆一起去玩,好好的玩一會,可她不去。她說要努力讀書了。就半年了,如果不好好用功,到時就知道什麼叫苦了。我一點也沒想到通過這樣一件事,居然能讓她變得這麼懂事。要知道她以前比我還會玩!但那時的我並不這麼認為,我只是一味的認為她是不夠意思。所以我就對她說,好!你不去,那我一個人去。你就慢慢地讀你的書吧!然後在她還沒能攔住我之前我就跑走了。我一個人就這麼漫無邊際地走啊走,不知道該幹些什麼,我靜下心來想,知道她說的也對,但我就是拉不下面子去跟她說話,也不願這麼早回去。所以就一直在外邊溜達着。直到我的肚子已經竭盡所能的大聲高歌了。我才慢吞吞地走回去。一開門看見她不在,我想:恰好我可以好好吃一頓,我們是在外邊租房子的。所以一切吃喝要自己動手。
剛好和我們住在一起的還有另一個人,她看見我回來就尖着嗓子叫道:“哎呀,我道誰回來了呢,原來是我們離家出走的大小姐啊。”要在平時我肯定回她一句更尖銳的,可現在我才不想跟她說話呢!我急着味飽我的肚子啊。她見我不禮她也就沒再自討沒趣了。我看見距子上有一碗方便麵,拿來就吃。這可急壞了她。“哎呀,那是我的,我剛泡好的還沒吃呢!”“沒吃最好了,免得傳染上什麼病呢!”“你說什麼呢?讓你吃了,你還暗着罵我呢?”“誰叫你自己先動口的,既然如此我也應該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啊!這才對得起人嗎!”我們倆向來不和,但沒辦法,住在一個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