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問我“商店裡哪種食品最可口?”我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你是“沙琪瑪”、“綠豆糕”是。如果你問我“最後哪部影片收視率最高?”我會不假思索的回答你是“《天龍八部》,是《偶然》”如果你問我“最近香油漲幾塊啦?”我只會一摸後腦勺長嘆一聲,接着抱怨到“媽媽怎麼忘記告訴我了呢。”
這就是我,一個愛吃菠蘿卻不知產地,天天進商店卻不知油米價。人說“當家方知油米貴。”我只會付之一笑曰:“我家才輪不到我當家咧。”誰料宿命還孬的我,隨着年齡的增長,爸爸說了句:“該學着當家了。”我就離開了可愛的“沙琪瑪”“綠豆糕”;拜別了熱衷的《天龍八部》、《偶然》;結束了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日子,開始了我的“當家”歷程了。(我所謂的當家並非接媽媽的班,而是規劃自己的零花錢。)
第一月,老爸給了300元錢,興奮死我了。買雙鞋,買件衣服“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買袋餅乾,買斤蘋果,買袋瓜子。沒辦法,吃零食伴我多年了改不掉的。可300元錢我規來劃去,還是用不到月底。天啊!明明曾經看到媽媽用200元錢給我買手套,鞋子,還買菜買肉的,全家竟開支了2月零9天。不對,是2月零10天的嘛。咋錢到了我這裡就像長了翅膀的鳥兒“撲楞”就沒啦!真見鬼。
第二月,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本人特意擬定了一份零花錢的支配計劃。規定每天只花1元錢,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經常也會多用。但也只有15天多用了3元錢了嘛。我問同桌“多矣?”答曰“太多矣!”我倒!不過呢也還好,截止第30天晚上12點整我兜里還剩1毛錢。我問室友“好矣?”答曰“不好甚矣!”黑了一片在我眼前,害我泄氣1分鐘,信誓旦旦半分鐘“下月月底一定要剩1元錢”接着憨然入睡。
兩月共花600元錢,報告給老爸聽,老爸大叫一聲然後大怒曰:“孺子不可教也,不可教也!下月零花錢只給50元。”“50元,有沒有搞錯。老天,我真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