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裡嚼着口香糖,蹺起二郎腿坐在書桌前看着小說。此乃人生一大樂趣。嘿嘿!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我,自從拿上第一本小說我就知道我離不開它們了。已經完全沉浸在故事情節里了。剛開始,我只是打發打發時間,無聊罷了。可看多了,這個怎麼說呢?就吸毒一先個,一上癮就無法自拔。我就是一個例子。但也不是那種已經煉到高深莫測的頂極人物,就只是初習者拉!
我呢?一有空就往書店跑,去那裡站二三個小時才回家。媽媽見我去逛書店高興得不得了,好像我從不去一樣。可爸爸的死板腦筋就不同了。他希望我多湖一些時間在課本本上,要看書就買過來放在家裡有時間慢慢看。
不過,我就不聽他們的。還是跑去書店看書。有一次,我看到好笑的情節就大聲的笑出聲來。可感覺不對了,就抬起頭。發現讀者“深情款款”的眼神看者我。我猛得醒悟,“呵呵!對不起!”這裡是書店呀!就這樣尷尬地走出了書店。
這也不能怪我對不對!這都是作者寫得太好了嗎!對,就因為她寫得好了,我才會出醜。所以我痛下決心,以後不來書店了,我呆家來借看。
從那以後,我就真的作到我說的了,把書拿回家看。坐着'躺着'笑着'哭着'都不會再有人嘲笑我。多自由,多自在?
在沒有書的時時候。我常常想怎麼不讓我碰上一些帥哥呢?要是那樣該多好!就算不是親身經歷,也可以去拍電影。我當女主角。呵呵!我肯定演得很好,然後這部電影獲了大獎,有許多帥哥要認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