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個性”成了一個時髦的詞語。
經過了一個扼殺天性的模式化的年代,人們在審視過去所犯的錯誤時又重新發現了多元化的重要性。於是,“張揚個性”成了新的口號。“個性!”青年們呼喊着,他們迫不及待地想要獲得自由;“個性!”學生們雀躍着,雖然他們並不完全理解這個詞的意義;“個性!”教師們追隨着,他們不得不改變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方式。
在個性浪潮的裹挾下,人們的觀點也發生了改變。“你穿得真箇性”“他真有個性”之類的話不再暗含諷刺,而成為莫大的恭維。是啊,在一個“個性”的社會裡,有誰會甘於平庸呢?
其實呢?所謂的“穿得有個性”,可能只是一件圖案混亂的T-shirt、一條磨白的牛仔褲外加一堆形狀怪異的銀飾品;而被評價為“真有個性”的人,也許只是因為他可以不分時間、地點、場合地出口傷人。
人們所追求的“個性”,難道就只是這樣而已嗎?
真正的“個性”,應該是由內而外的。它應該是一種修養,一種經過歷練之後形成的人生理念,遠比外在的穿着要深刻。誠然,一個人的穿着可能是其個性的反映,但他的個性卻不會因他的穿着而改變。試圖在穿着上追求個性的人,最後追求到的只能是膚淺。
同時,張揚個性也不能隨心所欲。即使是尊重個性的社會也必須有最基本的制約,比如道德,比如法律。換句話說,張揚個性的前提是不傷害別人,是任思維馳騁而不是任惡習滋生。
在整個社會都在高呼“個性”的時候,真正有個性、真正懂得張揚個性的人實在太少太少。
個性,是對自己對別人的正確認識,是不隨波逐流的堅定,是面對不解和嘲諷時的勇氣。為科學研究而和猩猩群共同生活了十幾年的女科學家珍·古道爾是有個性的,雖然她看起來只是個穿着樸素、面容溫和的老婦人;獨自生活在瓦爾登湖邊沉思、寫作的梭羅是有個性的,雖然他沒有把頭髮染成時髦的藍色,而且他還不得不像農民一樣辛苦勞作。是的,這些才是有個性的、勇敢的人,他們做出了與常人不同的高尚選擇並堅持了下去。
面對他們的成就,我想說,那些身首奇裝異服、無病呻吟、粗俗膚淺的人根本沒資格談“個性”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