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來到地球上,在地球的時間總會有限制。就像奧特曼來到地球不能超過3分鐘。我們呢?
還好些,有的人幾十年,有的人一百多年。
按一般情況來說,不出意外情況,可以活個六七十,七八十,八九十甚至一百多。
這幾十年的時間裡,有什麼事情可做?
我們來到地球幹嗎呢?我們為什麼而活?我們活着的意義是什麼?
我認為:人們剛誕生的時候,只是會打獵,用天然火來吃飯。那時人們並不知道活着幹嗎?活着並沒有意義。
隨着幾十萬年的變化,人們開始增多,出現了封建社會。
到了近代,我們有了先進的高科技,但是人們那貪婪的心,爭奪地盤,世界大戰一次接一次。
眾多英雄接連死亡。這時,我明白人生的意義:
對社會、家庭等等的貢獻,也就是人生的意義。
平頂山十六中初二:fokokh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