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來之不易的、是難以尋找,極易消散的。所以,在感受它滋味的同時,也要永遠的將它珍藏。
兒時,我感覺幸福就是能吃到美味的食物。兒時我厭惡見生人,若是一個陌生人和我打招呼,我定然不會和他交談。記得有一次,一個陌生人和我打招呼,我看都沒看他,他拿了一根花棍糖給我,我立即向他笑了笑,飛快得奪過糖,吃了起來。
上了小學,我感覺幸福就是可以不去上學,在家裡玩玩,休息休息。但現實總是與想象的有差別。學習的時間總是很多,休息的時間總是很短,我難免有些厭倦。一次,我實在是不想去上學了,就裝病呆在家裡,一天沒上課。第二天來學校,我驚奇得發現竟然有一個同學和我一樣裝病在家。現在回想,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可能是那個時期的孩子共同的特點了吧。
今年上了初中,對休息的渴望更加強烈了。作業晚上起碼要做到九點半。作業多的時候,做到了半夜,眼睛熬得像兔眼,不得不用藥物刺激。這時對幸福的感覺十分的簡單,就是能讓我天天睡好覺,休息充足。記得一個周末,我正寫作業,寫得我頭都大了,早上7點寫,九點半還沒寫好,昨天晚上睡得晚,我便靠在桌子上睡著了,一睡睡到了十二點半,醒來時我都愣了,怎麼想都想不起來剛才幹了什麼。
今日,絞盡腦汁才回憶起當時對幸福的感受,若是再晚些,恐怕就不記得了。每個時代對幸福的感受是不同的,所以我們要將這種特殊,極易消散的感覺珍藏,細細的品味。
初二:鑄劍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