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類告別結繩記事的蠻荒時代起,不斷進化的書就反映了人類文明的進步。可以說,書,在人類發展史中的貢獻是不可估量的。
我愛書,特別是好書,愛它那行雲流水般的通暢,愛它那天高雲淡般的深邃。應該說,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書,都自有它獨特的風格,或深沉、或輕快、或傷悲、或歡愉。但無論怎樣的好書,都能帶給你感官與心靈的愉悅。猶如夏日裡的一杯雪水,徹骨的寒冷過後便是無比的清涼。我曾經隨着三毛走遍撒哈拉沙漠,聽她對我敘說她與荷西之間的種種故事,於是我陪她痛哭流涕;我也曾走進安妮的世界,感受着她的驚悸、無奈與絕望。我看見大觀園的雪一片片飄落,聽見轅門外撕心裂肺的啼哭與痛苦的呻吟。這時我已不是我,我甚至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當我盡興歸來,才感覺一具軀殼坐在案旁。
有人說我太過於痴迷。痴迷又怎樣?書中自有一種在現實生活里無法體會的意境。那種“山如黛,月如鉤”的靜謐,那種“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的悲涼,那種“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的蕭條。這些,難道在高樓林立的今天還能找得回來?
一個人的品性、修養,總能被書所熏陶。當然,不是指現今暢銷的言情、暴力小說。人們常說的書卷氣,那不是配副眼鏡,懷揣一本磚頭書就能裝出來的。那種氣質與風度,使他的一言一行、談吐,乃至於小小的動作都充滿魅力。人們以金錢、地位來衡量一個人時,總把學者放在很低的位置。可是,窮得除了錢就什麼都沒有的人又怎麼能與滿腹才氣的學者們相提並論呢?
我一向反感所謂的“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千鍾粟”,也不贊同什麼“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論調。讀書只是一種興趣,一種學習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了解了我們這個生活以外的世界,沒有國界、年代之分,從而在裡面找到無窮的樂趣。為何非要把讀書看成是躋身顯貴的踏腳板呢?在那些人眼裡,讀書學習只是為平步青雲、走上仕途所使用的工具。而書也喪失了其本身的意義,變得骯髒不堪。
心痛又有什麼用?我依然可以熱愛我的書,何況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想法。我對追星、趕時髦,或是什麼電子遊戲沒有絲毫興趣,只要一個小小的書房,一個小小的案台,一杯微溫的清茗,還有一本好書,就足以讓我樂不思蜀,自得其樂。外面的吵鬧喧囂又“何有於我哉”?
書,畢生的至愛,讓我擁有了一份最恬靜的情感和一個最原始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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