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說起來還真怪,那小子小時侯挺活潑的,怎麼長大后就這麼拽類?(難道是傳說中的“男大十八變”嗎?)
寫到這裡,我又想起了他的種種陋習:小時侯就仗着比我大幾個月硬要我叫他哥哥,每次做了壞事都要我替他承擔(我那“見男忘女”的媽媽,居然還相信他)。明明是搶着我的草莓蛋糕,還帶着它招搖過市,還在我的面前炫耀說:“快叫哥哥,我就把這塊草莓蛋糕給你。”明明人家的名字是很好聽的夏莎莎,硬是被他叫成“嚇傻傻”……5555……
在接到松森高中的錄取通知書時,父母高興的不得了,那可是一所全國數一數二的學校(雖然以我的成績考取那兒小菜一碟),而且,松森還是一所貴族學校。在父母的歡天喜地中,我躲在房間里欲哭無淚。55……,我不,我不,正植14歲妙齡的我,已經和那個傢伙糾纏了這麼多年,居然——居然又和他在同一所學校,55……(不過,那小子長的還真的是挺帥的)。
開學第一天,我起的很早,雖然十分不願意和金鄭蒙在同一所學校,但松森畢竟還是我嚮往的學校,還不至於讓那個和我沒多大聯繫的人破壞了我的心情。
(由於時間不多,今天就先打到這裡,希望大家能給我多提點意見,在此迷糊先謝了……)
i’m夏莎莎 標籤:莎莎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