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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與道德水準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善心與道德水準

  一直以來,我們的社會輿論對於做好事的人,都是大加宣揚,極力頌揚,而很少去考慮這樣的好人好事以及大力的宣揚對整個社會的道德水準是起推動作用還是起到了相反的作用。最近讀了幾篇文章,結合孔子對弟子們的教導,我對這個問題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深深地感到讀書思考的重要性。

  譬如一個人撿到了別人的錢包,拾金不昧,等在原地交給失主。如果撿錢包的人只是把錢包交給失主,一文不取,那麼失主及周圍的人就會覺得這個人品行高尚,這是我們這個民族自古及今一直提倡的,像明朝小說家馮夢龍《三言》中的《施潤澤灘闕遇友》一文,施潤澤將錢交還失主,分文不取,結果善人得善報,不僅避免了好幾次喪身之禍,而且得到了一筆意外之財,小日子越過越好。這也是我國民間文學的主流意識:善有善報。到今天,我們的媒體也還是大力宣揚這一類的事。但是如果撿錢包者收取了失主一定的報酬,哪怕報酬再少,我們立刻就會覺得這個人的品行大打折扣,不值得我們宣揚及效仿,而失主也會覺得,我已經給了他報酬,不必再言謝,我們兩訖了。毋庸諱言,現在社會上這種心態非常普遍,我們的媒體也從來不曾宣傳過收取報酬的好人好事,彷彿一收取報酬就不再是好人好事了。

  可是現實是,不管媒體怎麼宣揚,我們社會上的好人好事還是不見增多;不管媒體怎麼鞭撻,冷漠的事還是層出不窮。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真的是我們國民的素質日趨低下嗎?還是我們的輿論導向出現了誤區而我們不自知?看來這個問題真是值得我們考慮了。

  讀了一篇文章《盡本分是最大的好》,大致內容是:一個殺人犯逃脫,警方捉到了一個嫌疑犯將其判為死刑,殺人犯心存內疚,到神父面前懺悔,可這神父受不了了,他只好去向另一個神父懺悔,以緩解自己承受的壓力,每個知道這個邪惡秘密的神父都去找另一個神父懺悔,最後,全國的神父都知道了這個秘密。當然,他們每個人都嚴守懺悔者的秘密,所以法官無法得知真相。

  行刑的那一天,那個被冤枉的人哭着對神父說:真不是我乾的……

  神父說:孩子,我早知道不是你乾的。

  這叫一個淚奔淚流啊。

  這個故事是把某種邏輯推演到極致:聽人懺悔的人必須保守他人的秘密,這樣懺悔制度才能保存,這就是懺悔的程序正義。如果你為了救一個人破壞它,搞得人人從此不再相信神父,那麼,現實將變得更壞:不僅真兇,所有人都不會來懺悔了,而蒙冤者照樣要死。

  於是我想,善心固然是好的,但做事不能僅憑善心,還需要有冷靜的頭腦,要衡量一件事是否值得提倡,要看這件事對整個社會道德水準的推動作用。

  於是我想起了孔子教導學生的兩則故事。

  一個是“子貢贖人”。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一個是“子路受牛”。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

  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的,可以到國庫中報銷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端木賜)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后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孔子說:“賜呀,你採取的不是好辦法。從今以後,魯國人就不肯再替淪為奴隸的本國同胞贖身了。你如果收回國家的補償金,並不會損害你的行為的價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錢,別人就不肯再贖人了。”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說:“這下子魯國人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為什麼子貢做了好事不取酬金反而受到孔子的批評?子路收了報酬卻得到孔子的讚許?因為孔子判斷事情不僅是憑藉樸素的善良之心,而且憑他過人的智慧來判斷兩人的行為對他人的影響,對社會的影響。很顯然,魯國那條法律的用意是為了鼓勵每一個人只要有機會,就可以惠而不費地做一件大好事,哪怕你暫時沒有預付贖金的能力,也可以去借來贖金為同胞贖身,因為你不會損失任何東西。子貢的錯誤在於把原本人人都能達到的道德標準超拔到了大多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如果魯國君主為子貢之舉樹為典範,大肆通報、嘉獎、宣傳乃至全國推廣,會有什麼後果?一、社會表面的道德標準提高了,人人都表態向子貢學習;二、道德水準的實際狀況其實滑坡了,因為頭頂已經高懸了子貢這樣的道德高標,誰若贖回同胞后再去領取國家的贖金就會被認為是不道德的,然而又有幾個人有足夠的財力可以保證損失這筆贖金不至於影響自己的生活呢?

  我不知道當時魯國國君有沒有將子貢樹為國人學習的典範,但我知道我們今天所頌揚的學習典範都是像子貢一類做了好事決不求回報的人。我認為,損於己而利於人是君子能達到的境界,無損於己而利於人是很多普通人也能做到的,利於己且利於人是更多的人能夠做到的。任何一個時代,君子畢竟是少數,普通人占絕大部分。如果我們的輿論把道德的標準無限拔高,或者把個人的私德當作公德,兩種做法只會得到一個結果,這就是讓道德尷尬,讓普通民眾聞道德而色變進而遠道德而去!

  於是我想,對做好事不求回報的人我們敬佩,但不必在各種媒體上大加宣揚;對做了好事的人,我們的社會應該有明確的規定,政府給予一定的獎勵。如此一來,社會上的普通人都可以無損於己甚至有利於己地去做好事,我們的社會還是一個冷漠的社會嗎?

  我們整天為之頭疼的問題,原來兩千多年前的孔子已經認識得非常透徹,只要我們稍微動一下腦筋,而不再單憑樸素的善良之心去推廣好人好事,原來讓社會充滿愛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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