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為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封建統治,統治者發明了一種稱之為“邸報”的封建官報,它憑藉著本身強大的時效性、新聞性、傳播性迅速發展壯大,成為封建王朝的信息傳播的主要手段,直至滿清王朝覆亡才退出歷史舞台。
邸報的內容主要有臣子奏疏、官員升降、宮廷生活等,它對宋代的新聞信息的傳播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但由於這種官報的發明主要是為了維護統治者的利益服務,因而受到朝廷的嚴格控制。為了鞏固皇權、維護統治,宋代的統治階級尤其注意對邸報的監管。為了加強管理,宋代建立了完善的發報制度,其中一個突出特點就是確立了控制邸報發行的“定本制度”。
所謂定本制度,是指進奏院進奏官將採集而來的發報材料,每隔五日向樞密院申報(南宋每日一審),經樞密院或當權宰相審查通過後產生“邸報”樣本,最後經奏院根據樣本發報。
北宋初期,雕版印刷術逐漸普及,加之交通條件改善,新聞信息傳播發展較快,民間或官方的信息傳播活動活躍,邸報作為官辦刊物發展更是迅猛,由此,統治者也對邸報的發行尤為重視,採取了嚴格的管理和監督,作為監管邸報的禁令之一的“定本制度”應運而生。歷經宋代的興衰存亡,定本制度屢經存廢,在中國古代新聞信息傳播史上產生了重要影響。
由於邸報內容多涉及政治生活,有的甚至是關於國家機密,這就要求它在發行上為政府絕對控制,在當時,邸報的發行主要由進奏院負責,作為“判報’’的進奏院給事中官員在邸報發行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遼軍南下侵宋,國家形勢危在旦夕真宗下詔,要求將進奏院的報狀每五日向樞密院抄送一次,由樞密院決定是否向各地抄報,即“定本”。
在持續推行了70年之後,公元1069年,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舊制。當時的樞密院檢查史房文字劉章世極力推崇新法,向宋神宗請求取消“申樞密院呈定”改由“本院監官逐月抽摘點檢”,理由是有利於避免五日送審的麻煩,提高行政效率。這一提法得到了宋神宗的批准與支持,於是“定本制度”於宋神宗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在改革派的反對下被廢止,當然這一廢除舉措遭到了不少反對新法的保守派的強烈反對。
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王安石變法失敗,保守派當權朝野。高太后因宋哲宗年幼為由,臨朝稱制,再次啟用了以司馬光為首的反對新法的舊臣,為了抵制新法,維護舊制,在保守派的強烈支持下,“定本制度”在廢除十七年後重新恢復。保守派企圖以此鞏固政權,繼續發揮其加強邸報管理,貫徹傳報禁令之用。
公元1093年,掌控大宋王朝九年政治局面的高太后因病去世,年輕的宋哲宗趙煦即位,主持政局,而宋哲宗因為高太后多年掌控朝政早有不滿,一登基就表明紹述,繼承神宗新法。追貶司馬光等頑固舊臣,企圖推舉新法,改革舊制。重新執行熙寧時代的抽檢制度,廢除了“定本制度”。
宋哲宗死後,其弟宋徽宗趙佶即位。徽宗宣和二年(公元1122年)下詔規定:非定本事輒傳報者,令尚書省以降指揮,別行處置。“定本制度”宣告恢復。1126年,金兵再度南下,攻汴京,擄二帝,發生了歷史上著名的“靖康之變”,北宋宣告滅亡,而定本制度這一百年歷史的新聞檢查制度也在國家滅亡中消逝。
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宋高宗趙構於應天府南京即位,改元建炎,稱南宋。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來之不易的政權,加之以秦檜為首的投降派當權,高宗極力重用投降派並打擊抗戰派。在保守派的支持之下,高宗決定恢復“定本制度”,並於紹興五年(公元1135年)又作補充,完善了對邸報的監管。
宋高宗紹興二十六年(公元1156年)秦檜病死,飽受壓制的言官們紛紛向高宗進言,要求廢除“定本制度”,廣開言論。理由是“之星定本制度后,動輒年旬日,俟譯報行,方敢傳承,而官吏迎合意旨,多是刪去,正傳常程文書,而州下已往往很久不問朝廷詔令,害怕管理,安全過慮,有害制體”高宗迫於形勢,詔令取消“定本制度”。規定由給事中判報,儘管對邸報仍有管制,但相比與某些權臣操縱已經進步不少。
宋孝宗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江浙地區水旱災禍不斷,為穩人心,朝廷決定邸報的內容由六曹進行判定,“定本制度”逐漸恢復,等到宋光宗即位之時,國家仍然動亂,主和派的大臣漸漸佔據上風,為避免泄露國家機密,尤其是外交方面。為了加強對言論的控制,“定本制度”重新確立。
南宋末年,政治動亂,韓侂胄、史彌遠、賈似道等權臣相繼執政,國家一日日衰亡,“定本制度”也伴隨着宋朝的滅亡而退出歷史舞台。當然,在後來的朝代里也有不少類似新聞檢查機制,例如明朝不設進奏院,而由通政司、六科、提塘三方共管、清朝的各類關於新聞檢查的條例,這裡不再贅述。
縱觀宋朝的“定本制度”兩百多年的曲折發展,屢經存廢。我們發現:一、在宋朝的時候,我國的新聞信息傳播活動已經發展到了一個較高的境界,並且產生了專用做新聞檢查的“定本制度”,這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新聞檢查制度。二、“定本制度”並不是用來檢查新聞信息傳播的專用品,而是被統治者用來鞏固封建統治的工具,這從它的數次存廢便可以看出端倪,“定本制度”的出現、發展和宋朝歷代的政治環境、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文化息息相關。三、“定本制度”作為管控言論的檢查制度,不僅僅推動了宋代新聞信息傳播的發展,它也為後來歷朝歷代新聞傳播活動的發展提供了條件,它是我國新聞信息傳播史上的一顆璀璨明珠。但就今天的觀點來看,它為封建王朝統治輿論、禁錮人民思想所服務,具有歷史倒退性。
當今社會,正處在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如何在保證公民自由、合法地表達觀點的同時,減少乃至杜絕虛假、不實言論成為了一個大命題。在新媒體時代,人人都扮演着信息源的角色。一條說說,一則微博,一張照片就可能是一條重大新聞,真相、謠言錯綜複雜,這放在歷史上的任何一個時代都是難以想象的。因而,這個社會更需要一個公正、客觀、自律的輿論環境,但它絕非某一利益個體、階層所統轄、絕非某一體制、口徑所綁架。歷史告訴我們,只有尊重事物發展規律才會有成功的實踐、改革,新聞業亦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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