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聘任制能否激活一池春水?
廣羽
義烏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在浙江開啟了公務員聘任制的“破冰”之旅,打開了一條引才“新通道”,同時也打破了公務員“鐵飯碗”的常規概念。此次聘任制公務員招聘是從去年12月份開始,經過近5個月的資格審核、考試測評、考察和體檢,5名聘任制公務員將於近期走馬上任。(2014年5月4日,網易新聞)
作為國際貿易改革試點區的義烏,為了招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可謂不惜重金,開出了30萬至60萬不等的年薪。從擬聘用人員簡歷來看,他們來自事業單位、公司、政府部門,並在相關行業至少有三年從業經驗,是本行業的業務精英。通過聘任制招聘,政府部門找到了合適的優秀人才,同時高薪以及公務員身份也能激發被聘者幹事創業激情。普通公務員招考顯然是達不到這種效果的。
2006年頒布的《公務員法》第九十五條規定: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深州市是我國首先試行公務員聘任制制度的城市,接着上海、河南、福建、四川等省市相繼在部分區域試點。除了深圳,各省市對於公務員聘任制試點都很謹慎,沒有突破《公務員法》的框架。目前看來,公務員聘任制只能算是公務員招錄的一種補充形式,主要是有效引進地方發展急需的高層人才。
公務員聘任制是否打破了公務員的鐵飯碗?是否能在公務員群體中引發“鯰魚效應” 又能否激活公務員隊伍一池春水?這些暫時還不能下定論。因為一個國家必須要有一支穩定的執政隊伍。公務員聘任制的目的並不是打破公務員的鐵飯碗,而是通過另一種選拔方式,實現急需人才定向引進。是否能續聘,還得看單位,不過從深圳市3200多名聘任制公務員,無一辭退,可窺一斑。
筆者認為,公務員的工資來自納稅人,權力源於人民,不論是實行委任制,還是聘任制,都要以人民滿不滿意為根本。現行制度下,公務員怎樣考核,考核結果優秀與否,還是領導說了算,造成了公務員只對領導負責。只有將公務員考核細則對外公布,納入群眾測評,讓公務員們向服務對象述職,由服務對象打分,才能增強公務員們的緊迫感,才能提高公職隊伍的行政效率,才能讓公務員這個群體更好地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