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過去的這幾年,我幾乎再沒有沒靜下心去讀一些書,也沒動筆,再想寫點什麼的時候,有着江郎才盡般的無助。一直都想用某種清淡的味道去寫些略帶雅韻卻不乏深刻的句子,像席慕容的或者李碧華的。
關於逝去的日子,一言以蔽之,再次借用自己慣於標榜卻又覺得噁心的話:也許無從說起,也許說來話長。一個朋友微薄的心情為“聽着以前最能打動我的話,此刻,我平靜得像個佛。”再回首這幾年,我似乎是半個佛。只是忽然在內心編織了一個微妙的小故事,末了,觸動不已。
第一次寫微型小說,感覺有點熱血沸騰。在這裡編了一個子虛烏有的事,只是足足的讓自己唏噓了一把:伊擠上公交車,車上人很多。車子啟動了,伊在一瞥中看到旁邊一個讓她那一輩子都忘不掉的輪廓。
那是絕無僅有的一張臉,那樣的輪廓,讓她幾乎忘了呼吸。
他的神情,氣質,包括他身上散發出來的味道……伊發現自己只用了驚鴻一瞥的時間,就愛上了眼前這個男人。
可是,她根本還不知道他的名字。足足的十站,她一直盯着他看,男子似有察覺,卻不以為意。
又一站到了,男子下車了。
伊這才發現,他根本不屬於自己的世界:她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車子繼續向前行駛,帶她走向自己的明天,她還會遇到他嗎?
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每個人都在心裡有着自己的結局。
只是我想由這個故事說那麼些……
愛上一個人到底要多久?
也許,一輩子太短,一秒鐘太長。
如果這個所謂的“伊”換成自己,結局又會有什麼不同?
如果是我,很悲劇的,結局也許永遠只有一個:我是多麼驕傲,一直一直。
也許很多人都這樣,個性使然,即使故事發展的趨勢千姿萬態,結局卻永遠只有一個。所謂的驕傲和清高,是與生俱來的。
這是一種輕信,也是感情的一個盲區,難道只有對方用仰望的姿勢來膜拜自己,才可以放得下驕傲的面孔去拾取這份感情嗎?
什麼是愛?女子從上公交到下公交,短短几十分鐘,這樣的感情,相對於所謂的青梅竹馬,尷尬赫然存在。
有人說,愛是一種感覺,有人說,愛只是彼此離不開。
而對我來說,愛不過是一種信仰。
一生一會。
如果有那樣一種感情,可以讓人蕩氣迴腸,那麼,這種感情‘長什麼樣子’?
答案是:情殤。
生生的,彼此站成了岸,對望時,那邊風景獨好吧!
我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寫的那本蹩腳的小說,關於顧聞秋和李逸。
那兩人陰差陽錯的分開了,時隔九年後遇到了。
以下三段節選於小說原文:
曾經,他視她為生命,她視他為信仰。曾經相濡以沫,曾經矢志不渝。曾經生死契闊,
曾經刻骨銘心。
時隔九年了,而今,他和她就這樣在人頭攢動、摩肩接踵的人山人海遇到了,沒有呼
天搶地,甚至也沒有抱頭痛哭。
因為仍然還傻傻的以為,自己這樣佯裝出來的堅強和無謂可以換來對方的幸福,所以
啊,再無力,再崩潰,也得將一切藏到轉角之後。
現在呢,哪怕再撕心裂肺的痛,也只能微笑着輕輕地說一句:哦,原來你也在這裡。
多諷刺呵,讓人笑到嘴角帶血,哦,原來你也在這裡……
像極了張愛玲小說的風格。就連這句“原來你也在這裡”都顯得有些杜撰。笑笑。
我想起了她說的:世上最悲涼的句子是牽手,因為牽手后必然放手。
我想,世上最悲涼的句子是眼。
當時的眼波流轉,甜得讓人窒息。一眼萬年,卻不盡魅惑。這魅惑成了最後心口的刀,
每日千刀萬剮,讓人萬劫不復。
一首歌,一種心境。一篇文章,也可以集盡一個人的風華與落寞。
紅顏彈指老,天下若微塵。
拿一句什麼話來給開篇的微型小說作結吧!沒結局的,不算是小說了。
女子下車后,回家取出了一張宣紙,用軟筆細細的寫下:
只緣感君一回顧,使我思君暮與朝。
時光荏苒,從此,她依舊去上班,依舊去接孩子放學,依舊每天給自己的丈夫煮飯洗衣,依舊依舊……
當年的悸動稍縱即逝,而那驚鴻一瞥過後,她卻讀盡了自己的蒼老。
又一輛公交駛來。只是,不知道這車裡,有沒有類似於這樣的兩個人。
重點是,這車裡,會不會有類似的故事。
她的細香,熏人心腸。
那麼,好不好,換過來,
這次換他對她一直百般張望,她卻不曾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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