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處女朋友
——初戀風波
(1966年冬-1967年夏)
題記
初戀,常被人們理解為充滿美妙與浪漫,事實並非盡然。有的初戀,如同嘗了一口尚未成熟的李子,又苦又澀。真是:
三月李子,充滿誘惑,
送到嘴裡,輕咬即畏:
又苦又澀,難以下咽,
壞了胃口,漱之不去。
(中)風口浪尖
春節過後,三峰團支部召開支部委員會。我是組織委員,參加了這次會議。
會上,團支部陳書記先詢問了我和D是什麼關係。我說,就是普通的戀愛關係。
他說:“同志,你錯啦!”
我問:“錯在哪兒?”
他說:“D已經是有夫之婦了。她經人介紹給了仙師青年T,已經定婚,送了聘禮,只差沒辦理結婚手續。按照我們當地的習慣,定了婚就算夫妻了。你這樣做,是拆散人家的夫妻,講嚴重一點就是破壞他人婚姻啊!”
我說:“D只說她講了人家,但是還沒有決定,怎麼就算夫妻了呢?”
他說:“這是D自己的意思,也許她對這門婚事不太同意吧,但是,人家男方卻不是這樣認為的。”
副書記也插了一句:“據說介紹人是河頭村的W,你倆的事讓他很着急,人家責問他:你的媒人是怎麼當的?”——哦,難怪那天中午W秘密跟蹤我們,幸好我們的言行很正常,沒有成為他的把柄!
陳書記又說:“那天晚上來抓你們的不是L嗎?L可是W的好朋友哇,朋友的事遇到了麻煩,他怎能不出力呀?”——哦,原來如此!
我說:“那天晚上並沒有發生什麼事。外邊傳說的,都是他加油加醋、胡編亂造的。”
同志們說:可是,現在群眾輿論對你很不利。仙師青年T多次到D家裡責問到底是不是悔婚,有人說D的父母是貪錢財故意“放鴿子”,D的父母承受着巨大的壓力;有人說你利用職務之便勾引良家女子,破壞他人婚姻;有人還責怪我們團支部是怎麼管理教育青年的……
我聽着同志們的發言,頓時感覺到自己問題的嚴重性,目前正處在群眾運動的風口浪尖上,成了眾矢之的。
陳書記說:“外邊怎麼說現在先不去管它,重要的是你現在怎麼對待這個問題。”
我說:“我們認識的時間不長,我對D的實際情況也不夠了解。現在既然知道D是有夫之婦,我當然不能再去拆散人家了。”
陳書記說:“能清醒過來就好。本來根據群眾意見,想給你一次嚴厲的處分;但根據我們所掌握的材料和你說的情況來看,基本上是吻合的,說明你承認錯誤的態度較好,考慮到你還初次戀愛,我建議給你個記過處分吧。”他把目光轉向其他委員徵求意見,“大家看看,怎麼樣?”其他委員一致通過,有的提出,對D也要一個警告處分才算公平。
幾天後,三峰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D是團員,也來參加會議。見面時,我們只是相互對視一下,什麼也沒有說——這時的我,雖然還有千言萬語,怎麼也說不出來。
會上,陳書記先談了一下當前文化大革命的形勢,然後部署了三峰大隊毛澤東思想宣傳隊近期的活動,接着就在會上談起了我和D的問題。陳書記先把支委會情況作了簡單介紹,然後要大家發表意見。到會的團員中也有好些個在水輪泵工地干過,而且還是“抓革命促生產戰鬥隊”的隊員,有男也有女。男的責備我,天下女子多的是,何必去拆散人家;女的責備D,既然不願意嫁給T,乾脆把那頭退了再談。不過,他們都覺得這事沒有什麼大不了,年輕人嘛也難怪,反正沒有出大事,批評批評就算了,以後注意點就是。但是,陳書記認為,這事如果只是批評一下,恐怕難以向公眾交代,對D的父母也無法交代,更難向男方交代,弄不好今後的麻煩還會更大。團員們覺得也有道理。
於是,陳書記宣布了處分決定:給我一次記過處分,給D一次警告處分。隨後問我倆有什麼意見,我和D都沒有作聲。陳書記宣布散會,我看着D抽泣着,在幾個女伴的陪同下離開了會場。
我一個人孤零零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因為我那一路只有一個團員。我想:外邊的傳言真讓我們跳進黃河也洗不清!我受個記過處分沒有什麼了不起,虧了D,不但得了個處分,還要背上“失貞”的壞名聲,出嫁之後,那個T不知道會怎麼對待她呢!
想到這裡,我覺得,應該找個機會,到D家裡去澄清一下事實。
201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