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為明星服務,那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事情。哪怕這服務是動用公用資源,能為明星開道,那更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事情,哪怕這種開道要驚擾公共秩序。你看,在中國,無論是哪個地方,只要明星光臨,都是前呼後擁,都是警車開道,都是官員宴請,都是警察環繞。但是,從來沒有哪個說一聲不,也從來沒有哪個提出過異議。
所以,筆者在看完中國日報網轉載的這條新聞后,不禁心生感慨。
美國媒體報道,一名澳大利亞警官由於給加拿大歌手凱蒂蓮“特殊待遇”可能面臨紀律處罰。
凱蒂蓮是加拿大著名女歌手,計劃在澳大利亞為其新專輯《分水嶺》開展宣傳活動。20日,由於飛機晚點,凱蒂蓮無法準時趕赴電視台出席訪談節目。一名澳大利亞警察於是駕駛警車為凱蒂蓮的座駕開道,以便其儘早趕赴電視台錄影。
墨爾本市警長助理肯•萊表示,這次特殊待遇是電視台一位負責安保的官員委託自己認識的警察朋友幫忙,而這名警察利用警車為加拿大歌手開道的行為是“嚴重濫用資源”。中國日報網站。http://news。sina。com。cn/w/2008-04-22/s。shtml
凱蒂蓮,一個加加拿大的名演員,來到澳大利亞演出。因為晚點不能按時到達電視台,是警察用警車開道才保證了她準時出現在電視台。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中國,不僅不可能遭批評、受處分,說不定還會作為為了國際友誼,善於特事特辦的典型而受表揚、得獎勵。記者也會蜂擁而至,深入採訪,反覆挖掘,用生花的妙筆寫出一篇篇感人肺腑的新聞和通訊,各媒體還會用大篇幅的評論來讚揚警察的行為。
但是,在澳大利亞,人們看到的卻恰恰相反。他們首先想到的不是警察助人為樂,解人之難的精神,不是為了友誼,特事特辦的作法,而是違反紀律,“濫用公共資源”的問題。所以,不僅得不到表揚,反而還要受到處分。
如果從道理上說,警察及警察所使用的裝備,擁有的權力都是由納稅人出資購買來維護公共秩序,為社會公眾服務的,都是屬於公共資源。所以,一點一滴都必須服務於公共事業,一分一毫都必須用之於公共秩序。任何個人特殊情況都不能凌駕於公共秩序之上,任何個人利益都不能超越於公共利益之上。如果有人有特殊需要,只能由個人出資從市場購買。官員也好,警察也好,都沒有特事特辦的權力,公與私應該是涇渭,丁是丁,卯是卯,不能有半點含糊,否則就是“濫用職公共資源”,就應受到紀律處分。
然而,在許多中國官員的觀念里,警察既是公共資源,但更是官員的工具。官員可以安排警察為自己看家護院,可以指使警察拘留、逮捕曝光自己、批評自己腐敗行為的公民。在出行時,可以心安理得地讓警察駕着警車在隊伍前威風凜凜地吆喝開道。在有的地方,官員的每次視察、調研都是前面警車紅燈閃爍,讓人眼花繚亂,警車上高音喇叭響徹雲霄、震耳欲聾。過往車輛和行人紛紛急急閃開,唯恐避之不及。
至於動用警察、警車為光臨的明星開道,那更是“司空見慣尋常事”。有些官員和明星甚至把有無警車開道當成一種顯擺身份的需要、當成一種提高檔次的需要、當成一種禮節待遇的需要。如果沒有警車開道就認為是熱情不夠、重視不夠,就掉了底子,丟了面子,就要耍大牌,做臉色,就是沒有想到群眾的心理感受,就是沒有想到“濫用公共資源”。
所以,澳大利亞給予警車為明星開道的警察以紀律處分,其實是給我們上了很好的一課。它教給我們應該怎樣使用公共權力?應該怎樣珍惜公共資源?哪怕你是明星,哪怕你是國際友人,但是,如果為自己私事而來,也不能享受公共權力提供的服務,也不能動用公共資源為其提供保障,否則就會遭到批評、受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