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太平官”?顧名思義,就是指那些力求仕途平坦,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公務員,他們的特點是:“拿錢不幹活,當政不作為”,高高在上,脫離群眾,不解民憂,不謀民利。
“太平官”的形成由來已久,歷朝歷代都有為數眾多的“太平官”在哪裡“佔住茅坑不拉屎”。這些人一門心思想保住公務員的飯碗,拿着人民的俸祿,卻對民眾的疾苦視而不見,對民眾的呼聲置若罔聞,對關係到民眾切身利益的事情一拖再拖,渾渾噩噩守攤子、混日子,如同一個“爛心”的蘋果,表面上看不出什麼不妥,吃到的時候才知道苦。人民群眾對這樣的人是深惡痛絕的。
前些日子,人們常常在納悶,怎麼法官嫖宿幼女卻能重罪輕判?怎麼貪官罪大惡極卻能死裡逃生?怎麼城管欺負商販卻無人過問?這樣的“納悶”實在是太多了,其實,正是由於那些“太平官”的不作為才造成了這許多令人不解的“納悶”。“太平官”們本着“平平安安佔位子,忙忙碌碌裝樣子,疲疲塌塌混日子,吃了喝了撈票子”的為官哲學,手中掌握着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卻不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忠實踐行黨的宗旨,不下功夫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其結果必然是導致許多讓老百姓不解的“納悶”的產生。正所謂“一隻老鼠壞一鍋湯”,“太平官”的不作為嚴重損害了公務員在群眾心目中的整體形象。
表面上來看,“太平官”要比那些貪官腐官好一些,他們只是“混日子”而已,並沒有明目張胆地違法犯罪。應該看到,長期以來,由於缺乏權力與責任對等的意識,對幹部的管理往往偏重於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而對於“太平官”,總覺得他們沒犯大錯,對他們只是教育教育了事。甚至還有人認為,“太平官”既沒貪污受賄,又沒違法犯罪,不過是對該負責的工作沒有負責,對該辦的事拖拖拉拉,工作上不求上進而已,對他們進行教育和處分似乎太過了。正是由於這樣的幹部管理機制和思維方式的存在,“太平官”隊伍才不斷得到壯大。其實,“太平官”對社會的危害一點也不比貪官腐官少。他們在其位而不謀其政,不思為民辦事,耽誤了國家的發展,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甚至會導致一個部門一個地區形成不良風氣、歪風邪氣,對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都是一種莫大的侵害。
早在前幾年,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各種反腐倡廉會議都提到了“反腐倡廉,既要治腐,更要治庸,堅決反對拿錢不幹活,當官不作為。”這裡的“治庸”,據趙炎看來,指的就是治理“太平官”。
令人欣喜的是,不少地方積極採取措施,轉變工作作風,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對一批“太平官”、“無能官”、“懶惰官”視情況給予了曝光、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甚至責令辭職,起到了較好的警示鞭策作用。但“太平官”害的是一種“作風病”、“機關病”、“衙門病”,絕非一兩天形成的,更非發生在一兩人身上的個別現象。趙炎認為,要根治“太平官”這一頑症,就應運用治腐的理念,建立一套體系,上下合力,常抓不懈,成為一種常態、一種制度,“太平官”就會無處安身。同時,將每個崗位的責任具體化,建立科學有序、層次清晰的責任體系;嚴格責任考核追究,切實增強幹部的責任意識,政府工作就能達到作風過硬、運轉高效、公正廉潔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