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寫過幾篇文章,痛斥一些人把愛情附加在物質上的行為。時隔一年,再次翻看那些文字,居然發現今時的觀點與彼時相左。
當然,我依舊相信愛情。在這世界上,一定還存有不被他人左右,不為慾望低頭的單純感情,只是我不相信自己可以擁有罷了。我逐漸開始理解,甚至是接受那些物質至上的思想,也不再咒罵曾經厭惡的綠茶女。我明白,以物質衡量一個人、以樣貌衡量一個人、以人品衡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無所謂高低貴賤,這只是個人的選擇罷了。我不能批判那些因為金錢而嫁給糟老頭的女人,因為對於她們而言,在一段感情和一張支票中做選擇,無疑是後者更划算些。這並不能成為她們被人唾罵的理由,因為選擇金錢並不是件可恥的事情。
此前我不理解的是,她們將自己的感情條件化,以“有房”、“有車”、“有錢”等作為感情的前提,有時甚至本末倒置,將這些作為感情的最終目的。這無疑是將自己的感情,或者說身體當成一種商品來做交易,遇見等價的砝碼就將自己甩賣,這是對愛情的褻瀆。可現在,愈發覺得愛情這事兒實際上並沒有那麼神聖,它無非只是人們慾望的體現。對性、對美貌、對物質、對精神依靠的欲求,最終都可以轉化為愛情,僅此而已。
我現在之所以極度渴望愛情卻又懼怕它,是因為自己也將愛情附加在了種種條件之上。在遇到頗有姿色的姑娘時,我的心理活動是這樣的:她這麼漂亮,我的樣貌怎麼可能配得上她,作罷;在遇到出手闊綽的姑娘時,我的心理活動是這樣的:她家境優渥,我哪有那麼多錢讓她糟蹋,作罷。在遇到能力出眾的姑娘時,我的心理活動是這樣的:她天資聰穎,在她面前我怎能抬得起頭,作罷。
看起來,只有不富不美不才的姑娘才適合自己。可現實是,哪怕就是這類姑娘,其中有一半也只要高富帥;剩下的一半中又有一半只要富帥;再剩下的一半中的那一半只要富。這樣算下來,合適的姑娘已所剩無幾。但我又何德何能,能在那一半中的一半中的一半中找到另一半呢?
這麼說吧,我想戀愛,可是姑娘不會喜歡一無所有的男人;就算姑娘接受,姑娘的父母也不會同意;就算姑娘的父母妥協,我也不能忍受自己的女人跟着受苦。所以,註定孤獨一生。
此刻,我忽然想起一年前自己喜歡過的那位姑娘。其實準確地說,那也不是喜歡,僅僅是種好感以及強烈的依賴感交織而成的感情。我很容易依賴別人,在那段孤立無援的日子裡,她的出現讓我頓時覺得溫馨至極,加之的確有話可聊,我們很自然的開始頻繁聯繫。基本上每天都要發短信到凌晨,即便再困都會強忍着,就為了能多發幾句話。有時早上醒來后,還能看到她凌晨四五點鐘發來的信息。她時常打電話給我,講述近來的一切,在某些時刻也會不經意地說著喜歡之類的話語。這一切看起來都像是戀愛前兆。
可是在某一天,我們之間忽然就從如膠似漆變成了無話可講,還很有默契地互不打擾。也許本就是抱着消遣的態度相互玩弄,也許是新鮮感已過、厭煩了吧。我懂,很多時候我們總想成為別人的唯一,可事實證明我們只是其中之一。我並不是真的喜歡她,可能只是為了排解寂寞而已,因為真喜歡就不會玩曖昧。
而在這段夭折的感情之前,我一直在失戀的陰影中掙扎。那是一段極其冗長的異地戀,其過程和大多數異地故事一樣乏善可陳,記憶中最多的畫面就是無休止地爭吵。我不理解當時自己為何那樣喪心病狂,可以出口成臟,用最惡毒的語言中傷他人。反正,在某次爭吵過後,她毅然離開了我,再也沒回來。在那之後,我明白了兩件事:第一是人們在爭吵時候面目猙獰的樣子是最醜陋的。第二件是異地戀不靠譜,太折磨人。
你看,就是這諸多因素,導致我現在畏首畏尾、瞻前顧後。我發覺自己愈發變得猥瑣,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買一堆女神的寫真集回來意淫,算是精神嫖娼。我根本不敢想愛情,我怕現實、怕曖昧、怕異地,怕一切可以擊破愛情的東西,所幸就不再觸碰。
當我談論愛情的時候,實際上我對這件事情已無比失望,乃至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