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發言稿
發言稿又稱講話稿,它是發言人所用的底稿。嚴格而論,發言稿與講話還是有所區別的。就會議來說,講話者多是領導者,多為主席台前排就座者;而發言人多為領導之外的有關與會人員。“講話”一詞,應用範圍很廣,大、中、小型會議均可使用,而 “發言”一詞則多用於座談會和其它非正式或非大型的討論會上。從這個意義上說,發言稿是會議參與者所用的底稿,而講話稿則多指參會領導者所用的底稿。
發言稿的寫作很重要。首先,寫作發言底稿能為發言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在發言稿的寫作過程中,作者必定要對發言的主旨和中心內容,各部分材料安排的前後順序,相互連接的具體方法,語言表述的邏輯性,以及聽眾的類型和講話所限定的時間等等,進行反覆思考,反覆修訂,認真篩選,仔細推敲。這就是對發言內容和材料的提煉加工、整理消化和不斷熟悉的過程,這就必然為發言奠定了良好基礎。其次,發言人手拿發言稿去講話,心裡會覺得踏實有靠。這不但有利於消除某些緊張情緒,而且有利於在限定的時間內,集中講清主要問題,節省聽眾寶貴時間,從而有效地防止無稿講話的隨意性、盲目性和時間的不限定性。
發言稿的寫作要求主要有:
1.明確任務,了解聽眾
發言者在動筆之前,首先要明確自己的任務,即自己是代表組織還是個人,是為組織或個人傳遞什麼樣的信息,想要取得何種效果,這就是明確發言的任務。其實,無論代表組織還是代表個人,發言者都應有一個基本的認識,即講話人要通過講話所傳遞的信息,來確立組織形象。個人形象是組織形象的一部分,任何發言都不是純個人的行為,發言在影響公眾(聽眾)的同時,必定也會影響公眾心目中組織的形象,這個形象是負效應的還是正效應的,取決於講話者的講話內容和個人形象。聽眾往往習慣於通過講話者的形象來判斷、認識其所代表、或所屬組織的形象,這
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公眾認識習慣和普遍心理定式。為了有效地影響聽眾,發言者地明確了自己的發言任務之後,尚必須清楚地了解自己面對的是哪一類、哪一層次的聽眾;這一類聽眾的基本特點是什麼;他(她)們現在想些什麼主要問題,願意聽些什麼消息;同一問題從哪個角度去談更容易引起他們的注意;什麼樣的信息才容易被他們理解並接受等等,都應分析清楚。因為只有針,對聽眾特點和心理特徵的發言,才可能是有效的發言。所謂“知己知彼”和“吃透兩頭”正是提示我們在動筆之前,不僅要明確自我,明確任務;尚且要了解聽眾,確認聽眾的基本層次和心理需求。
2.中心明確,材料統一
一次發言不可能包羅萬象,講盡天下事。同樣,一篇講話稿也不能容川納海,寫完天下事。因此就需要突出一個主旨,明確一個發言中心,並且始終圍繞這個中心來安排材料,確定結構。也就是說,材料要滿足於發言主旨和中心的需要,而不能搞多中心和面面俱到。什麼都寫,很可能什麼都寫不好;什麼都說,反而什麼都說不清、講不透。這樣的發言稿,不利於組織和個人信息的有效傳播及形象的良性塑造。
3.運用口語,注重轉化
發言稿的寫作和其它文稿不同,發言稿是為發言而寫,所以它的獨特個性就在於“發言”二字。既為發言,就需盡量口語化,以求讓儘可能多的人聽得清楚,聽得懂。發言稿的寫作應摒棄文絕絕的書面語和過多的修飾詞,力求通俗和朗朗上口;發言稿應儘可能選用念着順口,聽着順耳的詞語,力避深奧和艱澀的詞語;發言稿應儘可能多地選擇大眾化的語言和民間的常用語來表情達意,力避書面語言中過於呆板和聽膩了的詞語表述式。
但是,動筆終究不同於動口。一動筆,筆下總會自覺或不覺地流淌出許多書面用語,因為文稿主要是靠書面語組成的。所以,不但在寫作時應盡量多地運用口語,而且在發言稿寫成之後,仍然要反覆地熟悉發言稿,注意文稿書面用語向發言時所用口語的轉化,只有對發言稿非常熟悉了,才容易在發言時使文稿口語化,易於口頭表達。重要的發言,發言稿只為熟悉發言而已,一但熟悉了發言稿,完全可以脫稿來進行表述,那樣就會是元全的口語化表達,發言的效果才最有可能達到最佳狀態。正因如此,我們常常可以發現,有經驗有能力的發言者,在登台發言時手中在握的,往往只是一個兩三面稿紙的發言提綱。這是因為其具體內容,他早已背在腦子裡了。
4.前有稱謂(呼告語),後有結語
這是發言稿這一文體的重要特徵之一。發言有特定的聽眾對象,因此發言說給誰聽,抬頭稱謂語是發言稿的第一項內容。比如“各位首長,各位來賓”,“各位女士,各位先生”等,大都採用泛指性稱謂。在發言的結尾部分,若代表組織,要用幾名表示希望的具有鼓動性的結語,如“讓我們緊密團結起來,為組織的興盛和繁榮,做出更大的貢獻等”;若是代表個人,則可用幾句禮儀性用語,如:“我的發言到此結束,謝謝大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