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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基層民主 創造穩定環境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pp958

     林青旺 林書設

  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指出:“擴大基層民主,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根據“三個代表”的思想體系,政法機關 作為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生產力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職能作用的表現點是保障社會的穩定。從這個意義上講,沒有社會的穩定,也就沒有生產力的進步和發展。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轉型重要時期,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利益的重新定位,必然使得社會道德、價值觀念在較長一個時期內處於不穩定狀態。為此,政法機關必須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觀念,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針對社會治安和經濟環境的特點,充分運用司法優勢手段,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損害經濟秩序的各類犯罪活動,尤其是那些當前嚴重破壞社會穩定的殺人、搶劫、綁架勒索、拐賣婦女兒童、毒品犯罪,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的走私、騙匯、金融詐騙犯罪,以及損害黨和政府威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經濟犯罪。與此同時,政法機關要緊緊圍繞國家經濟工作的大局,依法調節各種民事、經濟和行政關係,規範經濟秩序、制裁違法行為、化解社會矛盾、保障合法權益,為社會主義生產力的發展創造良好的運行環境。

  維護社會穩定,實現長治久安,關鍵在基層基礎工作。民主法制建設是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治本之策。保障生產力發展是政法機關的神聖職責。沒有一個穩定的環境,就沒有人民的一切。

  近年來,大田縣各級各部門在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中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探索和積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經驗和做法,初步形成了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模式和路子,使我縣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找到了切入點和突破口,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當前,廣大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稅費改革穩步推進,基層黨的建設不斷加強,治安局勢比較平穩,總的形勢是好的。這為我們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但是,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之後,農村面臨著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比如在經濟方面,農民收入增長減緩,有的地方農民負擔還比較重,有些地方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壓力還比較大;一些地方的盜竊、搶劫、殺人、放火、傷害等刑事案件比較突出,不安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由土地延包、園林承包、農民負擔、基金會、村委會直選,以及婚戀、家庭、債務、宅基地、礦產資源、林地、邊界糾紛等引發的人民內部矛盾時有發生,邪教、非法宗教活動也不容忽視。這對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提出了挑戰,我們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性、迫切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歸根到底就是要實現、維護、發展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目前,農民群眾有“五盼”,即盼發展、盼富裕、盼穩定、盼公正、盼尊重。這“五盼”就是群眾根本利益的一種反映。每一“盼”都與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密切相關。今後一個時期,全縣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就是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緊緊抓住“村”這個環節,全面落實民主法制建設的各項措施,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對此,要着重抓好農村社會穩定、農村事務管理、農民教育、農民法律素質提高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維護農村社會政治安定穩定。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加快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搞好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不斷增加農民收入。要用發展和改革的辦法解決農村出現的新問題;要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理農村人民內部矛盾,及時發現、解決影響農村穩定的各種糾紛,防止矛盾激化;要深入貫徹“嚴打”方針,嚴厲打擊嚴重危害農村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動,特別是各類霸頭和黑惡勢力團伙,要堅決打掉。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繼續推行定包案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理要求和定辦結時限的“五定”制度,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負總責、綜治委牽頭協調、各部門各負其責、基層狠抓落實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排查調處工作要始終注意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着重解決 好改革中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從源頭上防止和化解引發矛盾糾紛的各種因素。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意見》和省綜治委《關於縣鄉兩級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意見》,積極改進幹部工作作風,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基層接訪,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群眾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努力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糾紛不出鄉鎮;對於治安混亂的村莊,黨委、政府要堅持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對“亂、癱、窮、愚”綜合整治。要高度重視隱蔽戰線鬥爭,樹立大情報工作觀念,繼續抓好原有“FLG”練習者的鞏固工作,防止外來“FLG”骨幹分子來我縣串聯、煽動;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堅決查禁和取締非法宗教活動;認真做好反暴力恐怖事件預案,防止發生暴力恐怖事件。要加強防控體系建設,重點構建三個層面的治安防範網絡:在城區重點構建以“110”公安指揮中心為核心、巡警為骨幹、各警種密切配合的防範機制,在社區積極推進“11211”工程,在農村廣泛開展以落實“一區兩會三包”為主要內容的創建文明安全村活動,推動社會治安防範社會化。要強化特殊人口和特種行業的監管,重點做好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閑散青少年、有輕微違法行為青少年和租賃房屋的管理;對手機市場、機動車修理點等公安機關要摸清底數,逐一排查;對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物品也要明確監管責任,防止丟夫、流散。要認真實施對緩刑、管制人員的考察考核工作。要充實一線力量,切實加強鄉鎮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民政辦等基層政法實戰單位的建設,配齊警力、配強人員。要高度重視村級黨支部為核心的村(居)委會和治保會、調解會的建設,做到組織、人員、培訓、工作、報酬五落實。要認真開展政法幹警進社區入農戶活動,切實做到“進百姓家、知百姓事、解百姓難、交百姓友、暖百姓心、保百姓安”。要大力發展和規範保安服務業,加強保安隊伍的建設。年內,縣城和國道、省道經過的鄉鎮所在地要建立由公安機關指導、專群結合的治安巡邏防範隊伍。

  二,要堅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農村各項事務。要不斷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把農村財務、土地承包、村辦企業、計劃生育、社會治安、宅基地劃分等農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務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要注意雙向制約,不僅要“約民”,更要“約官”。各級各部門都要尊重群眾的民主權利,要建立健全村民和村民代表議事制度,規範村級重大事務的民主決策程序,凡是與村民根本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都要進入民主決策程序,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保障群眾當家做主。要按照十六大、《依法治省決定》和“四五”普法規劃的要求,切實抓好重要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積極探索流動人員、農村基層幹部群眾普法教育的新途徑。要完善執法制度體系,努力實現執法權限法定化、執法責任明晰化、執法程序公開化、執法行為規範化,全面提高執法水平,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守法、護法的良好氛圍,為經濟健康穩定的發展創造良好的運行環境。

  三,開展“四五”普法教育,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要按照“四五”普法規劃要求,加大農村普法工作力度,充分運用現代傳媒、農村法制夜校、“148”法律服務專線、法制文藝等形式進行普法宣傳,使廣大群眾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在搞好法制宣傳教育的同時,還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要求,加強對農民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以及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導農民群眾自覺遵守“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範。要重點抓好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刑釋解教人員的動態管理,落實監管、幫教和安置措施,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要把輟學生、失學生、學校中有不良行為的學生、社會閑散青少年等作為重點,充分發揮學校、社區和家庭的綜合教育作用;繼續總結推廣“青少年維權崗”、配備兼職法制副校長的經驗和做法,結合“嚴打”整治鬥爭,繼續抓好學校及周邊環境的清理整頓,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四,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素質,開創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新局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應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結合以德治國,以學習憲法和法律為前提,以增強法律意識為核心,以提高法律能力為著眼點,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培養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同時,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應確定以下基本原則:(一)堅持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把增強公民民主法制意識同增強公民的自主意識、競爭意識、效率意識和開拓創新意識相結合。(二)堅持社會主義法律強調的權利義務觀。要引導公民在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權利的同時,自覺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積極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三)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要根據法治實踐的需要組織人們學法,運用法律知識推動法治實踐,再根據法治實踐發展提出的新要求進一步深化學法。 提高公民法律素質要以讓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準則,大力倡導“遵章循律、誠實守信、維權扶正、依法辦事、民主參與”的基本法律規範要求。 遵章循律。首先要確立憲法至上的觀念,遵守憲法的各項原則和規定,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其次是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再次,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各部門、各單位的規範性文件以及群眾自治組織按照法定程序通過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之類的文件,公民也有遵守的義務。 誠實守信。每一位公民無論是從政、為人、辦事、交往,都要守諾言、講信用、求真誠、負責任,言必行、行必果,表裡如一,言行一致。 維權扶正。鼓勵公民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善於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還要提倡公民見義勇為,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依法辦事。公民無論是參政議政,還是搞買賣、訂契約、干工作,都要有規矩、講規則。 民主參與。村民、居民要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等,也是民主參與的主要內容。

  五,強化基層組織建設,落實綜治各項措施。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能不能搞好,農村基層組織和幹部隊伍至關重要。首先,各級黨政領導要對“抓綜合治理、重基層基礎”有一個深刻、清醒的認識,明白在綜治的基層基礎上投入一定的編製、人員和經費,並不是只投入不產出的“純消費”,而是惠及百姓、利在發展的有益投資,只有這樣,各級黨委、政府才能夠在機構精簡、編製緊張、經費短缺的條件下,捨得在人、財、物方面向綜治基層基礎方面傾斜;其次,就是基層的綜治辦事機構和綜治基層網絡要懂得“有為才能有位”的道理,用自身扎紮實實的行動、實實在在的成績來證明,綜治的基層基礎工作對保一方穩定、護一方平安不可缺少,老百姓能夠從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工作中得到實惠,只有這樣,才能吸引廣大群眾贊成、支持和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層基礎也就有了最可靠、最深厚的保證。要認真按照省、市關於社區建設和鄉鎮工作的兩個《綱要》、《實施意見》的要求,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納入社區建設和鄉鎮工作發展的整體規劃,在機構改革中進一步加強鄉(鎮)綜治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專抓綜治工作的副職和綜治辦工作人員,確保社會治安 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在基層有人抓,能落實;要大力加強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層政法組織的建設,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治保會、調解會等配套組織建設。切實做到組織、人員、工作、報酬、獎懲“五落實”,使其真正發揮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要重點把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這“兩委”班子建好,“兩委”班子的關鍵在兩個“一把手”,同時要選准、配好治保會和調委會主任———只要他們“兩個人”真正負起責任來,許多治安問題不出村就能解決。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級幹部要盡職盡責,紮實工作,切實把黨的農村政策落到實處。

  作者:林青旺(中國共產黨大田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林書設(中國共產黨大田縣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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