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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司法行為整頓紀律作風發言體會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pp958

  三月二十日,在全院幹警大會上___院長通報了我院行政庭因工作不認真,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后,院黨組決定在全院上下開展“規範司法行為,整頓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並特彆強調這次教育整頓與以往整頓存在質上的區別,即這次整頓是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這次整頓是要動真格的,而不是走走過場;這次整頓是要見實效,使全院精神面貌有新的起色,而不是只停留在嘴上或筆記本上。果不其然,大會第二天院里就從遲到、早退等小環節上真抓實幹起來,而且照章辦事,雷厲風行。   三月二十九日,在全區“政法.禁毒.綜治.信訪”工作會議上,區委領導對法院的工作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使我院到會幹警感到如坐針氈,面紅耳赤,抬不起頭來;也使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法院的整體形象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危機,到了非整不可的地步了!

  回想近幾年來,法院幹警風裡來雨里去,工作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於個別幹警違法亂紀、不照章辦事,給法院整體形象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使人民群眾對法院的工作極不滿意、極不信任,甚至將反腐敗的矛頭直接對準了法院。為什麼法院的路越走越窄呢?我認為這與個別幹警對院里各項規章制度置之不理,我行我素有關;與個別幹警對當事人態度蠻橫、吃、拿、卡、要有關;與個別幹警頭頂國徽,枉法裁判有關;與個別幹警見錢忘義,以身試法有關。作為一名有良知的法官對“8.17”、“1.06”兩個事件將終生難以忘記,但除了對事件的場面和造成的後果深感不解和傷痛外,它們留給我們的啟示又是什麼呢?為什麼小小的一件民事案件最終卻演變成一場悲劇、一場慘劇呢?如果當時我們的法官在對待當事人的態度上能再耐心一點;如果我們的法官在對待工作上能再認真負責一點;如果我們的法官能對案件更加重視一點,也許這場悲劇就不會發生,也不會為之付出血的代價,到了我們該靜下心來認真反思的時候了。儘管這兩件事件的發生使法院形象走到了低谷,使法官們的工作面臨嚴峻的挑戰,但從歷史的角度看,危機不一定是壞事,而在如何把握;“二戰”后的日本,危機四伏,可他們找准了突破口,一躍成為世界經濟強國;十年動亂后的中國,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可十一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經濟建設突飛猛進,所以說“變則通、通則順、順則成”。

  作為審判戰線上的普通一兵,我堅決擁護和支持院黨組的這一舉措,並積極投身到這次教育整頓的洪流中來。說實話,這幾年法院風氣變了許多,正氣得不到弘揚,邪氣得不到遏制,久而久之,孳生出許多不良習氣,全院幹警缺乏進取心和上進心;反而在榮譽前面你爭我奪,在責任前面相互扯皮、推諉;工作極不認真負責,紀律作風、審判作風極度下滑;傳、幫、帶工作流於形式;違紀違法事件屢屢發生。作為一名年輕的幹警也曾為之自責和痛心過,但最終還是聽之任之,有時還產生了隨大流的思想;工作中只求無大過,卻從未對細小環節重視過,“大錯沒有、小錯不斷”,特別是在校對法律文書方面經常出現錯誤,工作責任心不強,缺乏進取心,得過且過;組織紀律方面雖能按時上下班,遵守院里各項規章制度,屬於“老實人”之列,但並沒有全身心的投入進去,而是三心二意,總認為法院工作太累太苦,民事審判工作又更加複雜繁瑣,出點小錯是很正常的事情,聖人都有過也,熟凡人乎?

  行政庭事件發生后給我敲響了警鐘,使我清醒地認識到送達等細小工作的重要性和問題的嚴峻性。通過重溫《民事訴訟法》、《法官職業道德》及學習《法官提示150條》,使我對自己有了新的要求和標準。法院工作需要高度的責任心,從案件受理、送達、庭審到判決(調解)、執行,每個環節環環相扣,而要保證每個環節不出紕漏,只有嚴格依法辦事,嚴格按照《法官提示150條》的正確處理方法去做,在各各環節上都要認真負責,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小事抓起,即整即改,使法院的各項工作能在短時間內有新的起色。

  一個合格的法院工作人員,除應具備相關的業務知識外,還應具備高度的責任心、責任感和使命感,並且要將“高度”持久地保持下去,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秉公執法;作為年輕人,更應該從現在開始養成良好的習慣,從小事抓起,從小事做起來,而不能只放眼於大處。“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

  總之,這次教育整頓活動十分及時和必要,它將起到一次“洗腦”的作用,讓我們將一些壞毛病徹底改正,並且能煥發出新的朝氣和活力,使法院整體工作和形象走出困境與低谷,使我們無愧於法官這個光榮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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