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依法執法"專題教育活動心得體會
各位領導、同志們:
在這次"遵紀守法,依法執法"專題教育活動開展以來,我認真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
第一、原因分析
一、對嚴格執法所產生的希望值過高,簡單地認為嚴厲查處是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忽視"人性化"管理,不講究執法策略、語言粗暴、執法程序不規範。
二是工作責任心不夠強,執法隨意性大,忽略執法證據和執法程序,容易造成群眾投訴。
三是有"重執法,輕服務"意識。片面的認為交警職責就是糾處交通違法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工作中注重了"嚴格執法",忽視了"熱情服務",導致了服務態度上出現了偏差。
四是不重視業務基本功的學習與提高,糾違時出現引用法律條款錯誤,甚至群眾諮詢交通法規內容,答不上來,被群眾誤解為隨意執法。
第二、整改措施
一是重視執法策略、執法技能的學習,增強駕馭複雜情況的能力。知識面要寬、執法要講究策略、執法技能要多樣化,是做好交警工作的必備條件。處事不慌、遇事不驚、有條不紊地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讓群眾切實感受到交通管理的服務的一面。
二是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意識,規範執法言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在於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所以交通管理也是為人民服務,也要順民心、合民意。在強調交警執法工作必須在遵從法律的前提下,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按程序辦事的基礎上,牢固樹立嚴格履行職責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觀念和尊重和保障人權觀念,並將這"三種觀念"貫穿於執法管理始終;要學會耐心傾聽、以理服人。
總之,要打牢"遵紀守法,依法執法"的思想根基,放下架子、端正執法態度、創新執法理念、講究方法策略,以文明、高效、公正的執法來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尊敬和愛戴,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