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政法機關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繼2005年部署開展“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之後的又一重大決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公安機關是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着鞏固共產黨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在全體公安民警中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尤為重要。
近年來,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領導下,按照“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的思路,始終堅持以隊伍建設為主線,先後組織開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動,應該說,通過近年來組織開展“大討論”、“大練兵”、“大接訪”等活動,全市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思想進一步確立,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自覺性明顯提高,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不斷增強。但是,也應當看到當前公安隊伍在執法理念和執法實踐上仍然存在許多不足。有的民警執法思想不夠端正,特權思想嚴重,人權意識淡薄,政權意識模糊;有的辦金錢案、人情案、關係案,在執法中“不文明”、“不作為”、“亂作為”;有的執法辦案粗糙,執法水平偏低等等,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形象。究其原因,就是與一些公安民警的執法理念出現偏差有直接關係。因此,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從根本上解決執法思想問題,有利於引導廣大公安民警在正確的理念指導下,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從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公安隊伍,確保實現執法理念進一步端正、執法能力進一步增強、執法行為進一步規範、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人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的目標。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黨中央認真總結我國法制建設實踐經驗,並在借鑒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礎上提出的,其基本內涵可以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等五個方面。這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可以說,集中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堅持用正確的思想武裝民警頭腦,指導工作實踐,推動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工作的一項新舉措。
首先,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準確把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嚴格依法辦事的基本內涵。這說要求我們公安民警應該努力提高法律素養,堅持嚴格執法,模範遵守法律,自覺接受監督,把監督制約作為推動和改進工作的動力,保證和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其次,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工作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執法公正、一心為民。我們只有立足實際,紮實勤奮工作,實實在在地為人民謀利益,最及時、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實現和滿足人民群眾最具體、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要求,才是服務於民,執法為民。所以在公安工作中,我們必須要樹立和強化服務意識,妥善處理好管理與服務的關係,清正廉潔,確保權為民所用,做到文明執法。
第三,樹立公平正義理念,做到平等對待、及時高效、程序公正合法。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秉公執法,出於公心,態度公允,在執法中努力追求公平與效率的最佳結合,實現公正與效率並重。
第四,樹立服務大局理念,保障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作為人民警察,我們有責任,有義務把本職工作干好,把職責履行好,把職能作用發揮好,自覺主動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的大局,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營建和諧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第五,牢固樹立堅持黨的領導的理念,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切實增強黨性觀念,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武裝頭腦,始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遠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祖國、忠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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