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日學習心得(一)
將安全隱患消滅於無形之中
如果告訴你說,一個生產單位平均一到兩年發生一起不安全事件,也許有些人無動於衷。如果告訴你說平均一到兩年發生一起重大不安全事故,可能有部分人唏噓不已。
5月份的安全教育日,我學習了海因里希法則,海因里希法則(Heinrich”s Law)又稱“海因里希安全法則”、“海因里希事故法則”或“海因法則”,是美國著名安全工程師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則。
這個法則意為:當一個企業有300起隱患或違章,必然要發生29起輕傷或故障,另外還有一起重傷、死亡或重大事故。
或許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如果說這一年發生了1起重大不安全事故,那麼意味着在這之前就有了300起試圖敲醒你內心警鐘的隱患事件,300起,一年總共365天,平均每年大約只有65天活在完全安全的生活里。有句古話叫做“禍之作,不作與作之日,必有所由兆”。
正是我們在平時的工作,生活中對於那些安全隱患的視若無睹,放任不顧,才會造成了最後嚴重的不安全事件。我們知道,安全的反義詞是事故。那麼事故是什麼呢?不同的教材有不同的解釋,但是,通常的解釋是:事故指發生在生產過程中,違背人們意願且又失去控制的事件。安全工作,大多數人是抱着一種“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漠視心理。
而如果我們把“海因里希”的300:29:1安全法則,從另一個積極的角度,以啟示的目的去理解,那麼事故和隱患就會離我們遠去了。即我們每個人都要培養良好的操作習慣,良好操作習慣的養成就必須經過29次重大改進或糾正,每次改進和糾正就要做300次的重複動作。同時,“海因里希法則”告訴我們,“偶然性”違章行為不一定就引發事故,但事故背後必然性地存在着違章行為。
我們學習“海因里希法則”的目的,是通過對事故成因的分析,讓大家少走彎路,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正視工作中的點滴隱患,從身旁的每一件小事抓起。例如:按要求穿戴好反光背心等防護用品,對機坪內FOD不明飛行物隨手拍,對每一位過檢旅客做到標準一致,檢查到位等等。
當我們將安全隱患消滅於無形之中,很多事故就根本不會發生了。
(飛行區安檢部圍界科:廖納)
安全教育日學習心得(二)
剖析"海因里希法則" 讓人為之感嘆
俗話說:"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幾乎每個涉及安全工作的人員在進行安全教育的時候都會提到海因里希法則,通過對這一法則的了解,我覺得利用好這個法則可以很大程度的避免事故的出現,但似乎真正做好很不容易。
很多人都知道這個規律,也致力於防範29件輕傷或故障事件和300隱患或違章事件的發生,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但你對於已經發生的安全事故,很少有人去反思為什麼29件輕傷或故障事件和300隱患或違章事件沒有被重視?員工和管理人員沒有從中吸取教訓?
有句話說的好,事後諸葛亮,追悔莫及。尤其是對於我們這樣的一直工作在安全紅線的員工,事後應好好反思事故給我的經驗和教訓,吃一塹長一智,從教訓中找到更好的工作方法。這對於每一位空防安全的守護者來說,意義非常重大。如果不去反思,就任憑糟糕的事情肆意發展,那麼安全事故是遲早會再次發生的。
海因里希法則給我的啟示是極為深刻的,對於空防安全,更是不能有絲毫事故的。
我理解的海因里希法則是通過對事故的分析,讓人們少走錯路、彎路,把影響到空防不安全的因素通通消除在萌芽狀態。但是怎樣才能保證空防安全呢?關鍵恐怕還在於正確處置“小錯”和隱患,對於任何的“小錯”和隱患,都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並且堅持“零容忍”的管理準則,所有人都要仔仔細細的思考發生問題的原因,認認真真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對於這些“小錯”和隱患,即便沒有導致事故的發生或者造成任何後果,即使無人知曉,也沒有受到任何處罰,但我們也不要存在一絲一毫的僥倖心理,也不要放過任何疑點。如果這些“小錯”和隱患放任不管,任由其重複發生,那麼“小錯”必然會鑄成“小錯”,但是假若我們及時糾正,“小錯”很可能會止於“小錯”。
“海因里希法則”說明了任何事故不僅僅事出有因,而且會有徵兆,事故的發生是量不斷積累的結果,水滴石穿,這些“小錯”和隱患擊穿整個安全防線。由此可見,及時發現徵兆,及時妥善處理,事故也是可控和避免的。所以,要重視和善於發現工作中的每個細節的“小錯”和隱患先兆。即使再小,也不放過,只有這樣不斷發現,不斷治理,才能使我們的空防安全穩步發展,獨佔鰲頭!
(綜合安檢部東區通道管理科:孟曉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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