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梅還沒上完小學就沒了娘,只好寄養在她的小姨家。千禧年的暑假,剛念完初中的臘梅想去打工,因為沒有身份證進不了廠,所以只好進城當保姆。
她的僱主耿權四十歲出頭,人也很和藹,是市裡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經理,臘梅喊他耿叔。耿權的妻子高蘭半年前高血壓中風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他的兒子在一所貴族學校上學,一個月回來一次。因此,臘梅的工作除了買菜、煮飯、洗衣,還得打理高蘭的生活起居。
耿權的應酬多,半夜回來總是醉醺醺的,而且他還有一個不好的習慣,無論喝得多醉回家多晚,總要讓臘梅陪着他喝一碗小米粥才能讓她去睡覺,還特意讓臘梅的房間挨着高蘭的卧室,說為了照顧好高蘭,晚上她睡覺只能半掩着門。
臘梅很快適應了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主人對她很滿意。
一天晚上,耿權說臘梅工作太累,讓她晚上不必再陪着他喝小米粥,可以先睡。打小就沒人疼愛的臘梅聽了耿權的話,心裡覺得暖暖的。
那天半夜,臘梅起來上衛生間,回到房間,她發現耿權坐在他的床上,把她嚇了一大跳。她正想說話,耿權捂住了她的嘴,輕聲說:“你煮的小米粥真好吃,來,陪叔叔吃一點。”說完,還從床上拿出好多的新衣服,說這是對臘梅的獎勵,讓她試試。臘梅從沒穿過這麼漂亮的衣服,進城來她第一次這麼高興。
第二天正好是中秋節,吃過晚飯,臘梅像往常一樣寫完日記,然後到隔壁的高蘭那裡打了個招呼就睡了。這晚,她做了一個很美的夢,她夢見了她從未見過面的爹,她從未摸過爹的臉,她想伸手去摸一摸,可她的手怎麼也動不了,她拚命掙扎,一下子醒了。
醒來后,她發現自己的手和腳被直直地綁在床上,身上一件衣服也沒有,她想喊,可嘴巴也被膠布粘住了,她感到屁股下粘乎乎濕漉漉的,小肚子一陣一陣地痛,她嗚嗚地哭了一陣就昏過去了。那天起,她感到男主人已經變了個人,臘梅恨死了他。
從那以後,耿權經常半夜到她的房間里來做着同樣的事情,而且為了不讓隔壁高阿姨聽到裡面的動靜,總是綁着她的手腳,用膠布粘住她的嘴。心情好的時候照樣給臘梅買這買那,但都遭到臘梅的拒絕。
十五歲的臘梅實在無法再忍受耿權的暴虐,她想立刻離開他的家,可是她的家在哪兒呢?她想死,可是死了誰給娘上墳呢?娘說,城裡的爹一定會來找她的。為了死去的娘,為了能見上爹一面,我不能死。小小年紀的臘梅就是靠這個小小的願望支撐着她柔弱的生命。
她希望爹現在就來找她,帶她離開這個生不如死的地方。
這天,她上街買菜路過廣場,聽喇叭里喊着“保護未成年人”,還看見一些穿制服的叔叔阿姨在散發著手裡的宣傳單,原來當地司法部門正在舉辦一個“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頒布實施九周年大型宣傳活動”。臘梅好奇地走上前去,向一位司法人員要了一張名片。
有了這張名片,臘梅似乎找到了一根救命草。她背着耿權打通了名片上的聯繫電話,把自己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司法人員。司法部門根據臘梅的情況,為她申請了法律援助,並讓臘梅注意搜集有關證據,準備起訴耿權,為她討回公道。
耿權感覺到臘梅近段時間的表現有些反常,就趁她買菜的時候去搜查她的房間,最後在她的枕頭底下發現了一本筆記本,那是臘梅的日記。中秋節那天的日記引起了耿權的注意,日記中寫道:“今晚我夢見了從未見過面的爹,他那麼疼我,那麼喜歡我。當我從夢中醒來,發現平時可親可敬的耿叔強暴了我……我非常害怕。娘,我想你,我想爹。娘,你不是說我爹下放的時候最喜歡喝你煮的小米粥嗎?我也想在離開這個世界以前再喝一碗你親手煮的小米粥啊。爹,你在哪裡?你為什麼還不來找我?為什麼?”
讀着臘梅的日記,耿權的鼻子有些酸,一段往事湧上他的心頭。
十八歲那年,他被下放到一個偏僻的山村,和一個叫小影的姑娘深深地相愛,並偷吃了禁果。當他決定娶她時,上面傳達了回城的政策。為了自己的前途,他忍痛割愛,回到了城裡,並打算工作安定后把小影接進城裡。不料,未婚先孕的小影無法忍受村裡的冷嘲熱諷,於是遠走他鄉,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回城安定后,耿權四處打聽小影的下落一直沒有迴音,當後來聽人說小影已經死了,他悲痛萬分,最後才與高蘭結婚。
雖然他已經結婚,但是小影的死常常讓他感到不安和內疚。在他經歷過下崗的失落,遭遇了妻子高蘭的情感出軌和半身不遂的打擊之後,他似乎變成了另外一個人,有時候很和藹,很親切,很平靜,有時候又非常暴躁,非常可怕。公司上上下下的人都怕他。
耿權耐心地看完日記,覺得臘梅是個可憐的孩子,但是面對臘梅對他的暴行的真實記錄,他又氣又恨,發瘋似地撕着日記,嘴裡還一邊罵著:“臭丫頭,我讓你寫,讓你寫!”撕到最後,他把日記本往地上一扔,一個像小石頭一樣的東西從裡面掉了出來,耿權撿起那個小東西一看,臉色變得青一陣白一陣,踉踉蹌蹌地跑出了家門。
他跑到自己公司的樓頂,仰頭大哭。他怎麼也沒想到,被他強暴的臘梅竟然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如果不是親眼看到他當年送給小影的這顆刻着他小名的玉墜,他不知道自己還要干出多少喪盡天良的事。耿權痛不欲生。
臘梅的日記被撕毀后,律師為了找到新的證據,就帶着臘梅去做醫學鑒定。這一鑒定,發現她已經懷孕,而且已經超過一百天。按醫學常規,九十天以上不能做人工流產,只能過幾個月後再做引產。如果引產,無形中也將會給案子增加新的證據。
引產的那天,在醫護人員的精心指導下,小臘梅腹中的胎兒順利地產了下來。在場的司法人員和醫護人員一顆懸着的心剛剛放下,又出現了新的情況:產後大出血。更讓醫生頭疼的是,臘梅的血型是少見的ORH陰性,而醫院現有的ORH陰性血只有200CC,還差1000CC的陰性血到哪裡去找?小臘梅的生命危在旦夕!這時,主治醫生說:“要保住小姑娘的命,只有割掉子宮,切斷出血源。”大家一致贊同,準備把臘梅再次推進手術室。
突然,一個中年男子“撲通”一聲向醫生跪下,聲淚俱下地說:“醫生,她還是個孩子,不能割掉她的子宮!我也是ORH陰性血,你們就輸我的吧!求求你們!”
1000CC的血不是個小數目,按規定絕對不允許獻那麼多的血,但耿權說他是個罪人,他要用自己的命來贖罪,並寫下了一份獻血保證書,醫院考慮到情況緊急,答應他最多只能獻500CC。
輸血和搶救工作緊張地進行着,還沒輸完500CC的血,昏迷了五個小時的臘梅竟然醒過來了。她左看右看,發現躺在另一張床上給她輸血的人竟然是她死也不想見的那個人,她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哭,這哭聲無不讓人聽了毛骨悚然。
突然,哭聲停止了,她的眼睛也閉上了,再也沒有醒來。
醫生說,臘梅是因患突發性心臟病而死。
不久,耿權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院長說,耿權常常攥着一個小玉墜,坐在床上發獃,睡覺時嘴裡反覆念叨着小影和臘梅這兩個名字,半夜醒來老是纏着醫護人員給他煮小米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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