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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不如一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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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以為吳桂花只是嘴上說說,將楊百順一軍出出氣,不曾想三天過去了,連個音訊也沒有。這下楊百順可着了慌,沉不住氣了。

  楊百順看管山林的三叔,正巧提着兩塊磚進屋,看見楊百順像個木頭人似的仰面八叉靠在躺椅里,揚一揚手裡的磚,順手丟在屋角,拉過一把竹椅一屁股坐下。

  楊百順平時看見三叔,本就有些厭煩,厭煩三叔隔三岔五地到他家蹭酒喝。三叔每回來,總會提溜一些東西,不是山上撿的枯樹枝,就是地里種的蔬菜。三叔是個好酒之人,上了年紀,身體不如以前,村裡給他安排了一個看山的活。楊百順知道三嬸脾氣大,對三叔喝酒管得嚴,三叔在家裡喝酒總不能盡興,便找機會到他家蹭酒喝。畢竟是長輩,楊百順再怎樣厭煩,別進門的話卻怎麼也說不出口。

  就為這,楊百順沒少挨三嬸的臭罵:“喝,喝,就知道喝,喝死了才好!”

  楊百順和三叔,一個住村西,一個住村東,中間隔着一里路,有時三叔中午在百順家喝了酒,當晚回了家,三嬸也並不知情。楊百順為此就覺着愧對三嬸,沒有幫她照管好三叔的身體。

  但楊百順有那麼幾回,就是自己心裡不順的時候,他倒是希望三叔上門來。百順百順,按理說該是一帆風順,可開拖拉機跑運輸的楊百順覺得自己事事不順,攬不到運輸的活,車子卻老是出毛病,沒一件稱心如意,就連自己娶吳桂花也是磕磕絆絆,就責怪父親給他取了這麼個名。楊百順想,吃苦的人怕是擔不得這麼富貴的名字的。

  楊百順和三叔對上脾氣的時候,少不得推杯換盞喝上幾盅。兩人喝的高興,忙前忙后的自然是吳桂花。

  吳桂花一邊麻利地炒菜,一邊就和三叔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話:“三叔,您上次拖來的樹枝,都燒了好幾頓飯呢?”三叔聽了,只是吭吭地笑,埋頭呡一口酒。

  有時,又說:“三叔,您種的菜,味道真是不錯!下回再多帶些過來哦……”三叔聽了,又是吭吭地笑,伸頭啜一口酒。

  楊百順和三叔都知道,吳桂花話里藏着話哩。

  楊百順看見三叔提着兩塊金元寶似的紅磚進來,“嗯”了一聲,算是給三叔打招呼,嘆了口氣,繼續生悶氣。

  “桂花呢?叫她炒幾個菜,咱喝幾盅。”

  “喝,喝,喝個屁!”

  “這究竟是怎麼了?”

  “怎麼了?你瞧,這門——”

  三叔這才注意到,油漆過的木門下面有個破洞,破洞周圍像被什麼東西撕咬過,“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啊?”

  楊百順嘆了口氣,“唉,三叔,都怨我,都怨我不該把那隻流浪狗帶回家。”楊百順又嘆出一口長氣,“想不到就鬧成這個樣子。”楊百順說著,站起身從櫥櫃里端出兩個冷菜,又倒出一碟花生米,重重地擺在桌上,“我還就不信了,沒個女人,這日子就不過了?來,叔,喝酒!”

  三叔遲疑了一下,在桌邊坐下,叔侄倆終於有了一次推心置腹的暢飲。

  原來,事也不算個什麼大的事。跑運輸的楊百順運完貨回家,車開到半路尿急,正下車撒尿的工夫,楊百順聽到幾聲狗的慘叫,扭頭看見一隻半大的狗瘸着腿縮在路邊哀鳴,想是路過的車把狗腿壓斷了。楊百順屬狗,聽不得狗哀叫,看看四處無人,就把狗抱回了家。

  吳桂花本是愛乾淨之人,見楊百順抱回這條血污滿身哀叫不停的狗,當時就黑下臉,讓楊百順將狗丟出門外。楊百順想想不忍心,堅持讓狗留在家裡。

  吳桂花撂下一句話:“留下狗也可以,今晚你和狗睡去!”

  楊百順說自己現在想來,真是後悔,後悔當時脖子一梗,不知哪來的火騰地一下把自己燒旺了。他硬硬地回了桂花一句:“和狗睡就和狗睡!”抱過一床毛毯窩在躺椅里過了一夜。

  三叔放下酒杯,搖了搖頭,“唉,你怎麼說出這樣一句話,多傷桂花的心啊!”

  一早醒來,楊百順心想吳桂花的氣總該消了,哪知找遍了整個屋子也不見桂花的身影,停在門邊的電瓶車也不見了。楊百順想桂花定是趁他熟睡騎上電瓶車上班去了,於是稍稍安下心。

  楊百順胡亂燒了碗泡飯,一邊吃着,一邊回頭瞅一眼樓梯角落裡撿來的狗。狗朝楊百順搖搖了尾巴,哼哼了幾聲。楊百順心想,兩條可憐的狗啊!楊百順就將自己才吃了一半的泡飯,倒在一個破瓷碗里喂狗,看狗吃完,鎖上門,開着拖拉機出門。

  楊百順萬萬沒有想到,等他傍晚回到家時,才油漆了兩個多月的木門,竟咬出了一個大洞,上面還沾滿了狗毛和血跡,那條可憐的狗不見了蹤影。可憐的狗,已然成了可恨的狗,楊百順越想越氣,畜生到底是畜生,我這樣好端端地待你,你就怎樣回報我?

  回頭看看電瓶車還在,只是不見吳桂花忙碌做晚飯的情景。楊百順開始後悔自己的魯莽,準備向媳婦認個錯。

  楊百順一上樓,躺在床上的吳桂花一骨碌坐起來,劈頭蓋臉地一頓:“楊百順,我吳桂花真是瞎了眼!狗好,快找狗去!讓狗給你做晚飯去!要不是我可憐你,誰肯嫁給你個小老頭,你個沒有良心的狗畜生!我還不如一隻狗……”說完,伏着被子嚶嚶地大哭起來。

  楊百順原本想好認錯的話,給吳桂花一通急風驟雨,竟回不上半句嘴,硬生生地堵在嗓子眼裡。楊百順心想,不就是一條狗的事嗎?怎麼又扯到了我的婚姻上?這可是楊百順的痛處,是楊百順最不願意提及的。

  家境貧困的楊百順年輕時在外打工,算是攢下了一點錢。當時健在的老父老母四處張羅着給兒子說對象。錢,很快說沒了,年紀倒很快說大了。有一戶女方家,楊百順一年四季幫着做農活,到頭來臨結婚了,女方甩下一句不肯了,彩禮沒要回來,卻要回來頭上一個疤,女方找人將楊百順打了一頓,楊百順頭上從此落下一個亮亮的疤痕。父母親被氣得沒出幾個月就先後去了。後來,四處託人好說歹說,外地姑娘吳桂花看中楊百順老實,是個過日子的人,才了了楊百順的終身大事。

  楊百順一聽吳桂花又翻起了最不願提及的陳年舊帳,本就窩了一肚子沒處撒的火,吼了一句:“哭,哭,就知道哭,不倒灶也給你哭倒灶了!回你的老家哭去……”

  吳桂花抹一把眼淚,惡狠狠地盯着楊百順:“楊百順,這是你說的,你可不要後悔!”

  楊百順傻愣愣地站着,看着吳桂花拖出電瓶車,擠開門前圍着看熱鬧的人,消失在夜色中。

  “叔,你說……一,一條狗的事……怎麼……怎麼會鬧成這樣?啊——”吐着酒氣的楊百順含糊不清地斜着眼問,搖晃着站起身又要拿酒去。

  三叔拉住楊百順,讓他坐下,語重心長地說:“我說百順哪,你怎麼這麼糊塗啊?你說,你說,是狗要緊,還是人要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