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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與妻“約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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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絜青和老舍都是滿族正紅旗人。胡絜青自幼好強,向母親提出要上學,將來憑本事吃飯。她先後在北京師範學校女子分校和北師大讀書。

  老舍24歲時去英國東方學校教漢語,1929年離開英國,回國后,住在好友白滌洲家。 老舍和胡絜青的哥哥是同學,彼此有些了解。1930年,即將放暑假的時候,北師大音樂老師帶胡絜青到白滌洲家中,請老舍到北師大講演,老舍欣然應允,這是胡絜青與老舍的第一次見面。而後,羅辛田和白滌洲輪流做東,朋友們極力撮合這門婚事。後來,老舍回濟南教書。放寒假時,他給胡絜青寄來一封長信,詳細介紹了自己的身世。

  老舍還在信中提出“約法三章”:第一,要能受苦、能吃窩頭,如果天天想坐汽車就別找我;第二,要能刻苦,學一門專長;第三,不許吵架,夫妻和和睦睦過日子。

  老舍還說:“我沒有歐洲人的習慣,出去時,夫人在前面走,我在後面跟着打傘,我不幹。如果心裡有氣,回家就打太太,我也不幹。我願建立一個互相友愛、和和睦睦的家庭。”此後,老舍一天去一封信,連續寫了一百多封信。

  1931年夏天,在北京燈市口一家三層樓的旅館里,由羅常培先生主持,胡絜青和老舍結了婚。結婚後的第二天,老舍對胡絜青說:“我有一句話必須跟你說清楚,平日,如果你看到我坐在那兒不言語,抽着煙,千萬別理我,我是在構思,絕不是跟你鬧彆扭,希望你別打擾我。”他又說:“咱們要和睦相處,決不能吵架拌嘴。”這句話成為老舍夫婦恪守的信條,他們共同生活35年,從沒有紅過臉。(佚名/文)

  (責編: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