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往往會忽略一個最基本的常識:“你現在做什麼?”有人說:“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也有人說:“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還有人會說:“做該做的事情。”說得似乎都有道理。
六安市皋城中學南教學樓初三(23)班教室正面的牆壁上題着:“你現在做什麼?”而在側面牆壁上則給予了正確的答案:“先做該做的事,再做喜歡做的事。”這所中學不僅是莘莘學子們的課堂,是他們中考的戰場;也是六安市所轄區、縣每年成人自考的考點。“先做該做的事,再做喜歡做的事。”這句箴言不僅是給每年跨進這個校門的青少年學生的警世錄,也是給所有來參考的有志之士的警世錄。
一個人不能因為自己的好惡來決定做什麼。不管你喜歡與否,也不管你願意與否。該做的事你必須要做,而且義無反顧。否則,你就會為之付出相應的代價。一個人的行為是受其思想所支配的。首先,管好自己,做好自己。自己都不能管好自己,又怎能去管別人呢?因此,正人必先正己。我們不是聖人,有時難免會犯一點小錯誤,要敢於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及時加以糾正;要敢於批評與自我批評。知錯就改,才是明智之舉。弘揚道德觀與價值觀。
《禮記中庸》中說:“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跲(jiá,意為絆倒),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豫,亦作“預”。意為無論做什麼事,事先要有準備,就能得到成功,不然就會失敗。不僅如此,凡事還要三思而後行,不能盲目地行事。
在當今社會中,有的人不安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朝三暮四,好高騖遠,沒有人生的追求與目標。窮其一生,渾渾噩噩,難免會有種空虛感。人生常會面臨許多抉擇關口,只有選擇對的路並堅持不懈地走下去,才能到達理想的終點。而理想的目標不要定的太高,只要跳着,手能夠的着才行。
生命是非常短暫的。在有限的生命里不要讓生命去做等待,而給自己留下終身遺憾。
2011年3月11日北京時間13時46分日本發生特大地震。我曾看過一則新聞報道,給我印象很深。記者採訪一位在地震中的倖存者:這名中年男子已失去了自己的愛妻。當記者問他現在最需要做的是什麼時,那名男子沉默了一會,說:他太太最希望他能送鮮花給她,但是他覺得太浪費,總推說等到下一次再買,現在最大的希望是能送她一枝鮮花。我們的生命一直處在等待之中,總是幻想着等以後會怎麼怎麼樣,總想着來日方長,總喜歡把希望都寄託於未來。為什麼不能注重現在,活在當下,做該做的事情呢?
瑞典有一句格言說:我們老得太快,卻聰明得太遲。世事難料,一切不可能的事情都有可能會發生。自從去年我母親去世以後,這突如其來地打擊讓我一直處在極度地悲痛之中,常悔恨交加,未能在母親床前盡孝。平日里,我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而忽略了母親,忽略了生命不能等待這個道理。做該做的事情,不僅要做而且還要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循序漸進地去做。
曾聽人說:“也許今晚脫掉鞋子,明天就穿不上了。”人生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天災人禍,瞬間及至。許多人經常在生命即將結束時,才發現自己還有很多事沒有做,有許多話來不及說。
有許多事,在你還不懂得珍惜之前已成舊事;有許多人,在你還來不及用心之前已成舊人。不要吝於表達心中的話,因為生命只在一瞬間。如果你的親人需要你的關心,馬上去做,不要等到以後。
“你現在做什麼?”這個問題可以用於他問,也可以用於自問。無意中我看到這句箴言,使我感慨良多。當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時,我同樣會回答:“先做該做的事,再做喜歡做的事。”
如若該做的事你都不想做又何談其它。做該做的事做前還需謹慎,不能貿然行事,急於求成。在很多時候一個人會身不由己,往往無法選擇自己的工作。此時,大多數人喜歡跳槽,一旦跳過去之後,才發覺還不如先前那份工作,然悔之已晚。失去的東西很難彌補回來。做該做的事還要量力而行,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不打無把握之仗。
“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這個思想觀念顯然是不合唯物主義辯證法、不合邏輯的。假如我們引申一下說:“我今天想殺人呢。”法律允許嗎?很顯然,它是受客觀條件制約的。做喜歡做的事,相對來講比較容易些,往往得心應手;做該做的事,乍聽起來有點強迫感,但只要端正好自己的心態,同樣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先做該做的事,再做喜歡做的事。”是為人之道,也是衡量一個人的道德法碼與準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