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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是天意,“份”在人為!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pp958

  (作者原創::。文:千尋。)

  曾經那首歌風靡一時,成了大家口中輕唱的口頭禪:如果下輩子我還記得你,我們死也要在一起。每次聽到這,心裡總有種想笑的感覺,說不出的感受。

  真有下輩子嗎?

  如果有,也不一定還能投胎做人;就算能做回人,也未必還記得前塵往事;就算記得,也未必還能遇到之前那個人;就算遇到,也未必還認得對方來;就算認出來,也未必能走在一起,說不定又會是一次擦肩而過;就算走在一起,也不一定能白頭攜老、生死與共,人生總有那麼多的無奈和悲哀,誰也預算不了未來。今生都已說不準,何況來生來世的事?太遙遠太縹緲了!

  我發覺,現在的人不知怎麼了,是不是看神話愛情小說看得太多,動輒就拿什麼“前生來世”“有緣無份”的一些概念高談闊論。事實上自己都不知道有沒那麼一回事,豈非有點怡笑大雅的感覺。與其說是一種希望,不如說是一種“自欺欺人”,自我安慰和開脫。在太多無奈的現實面前,或在自己不曾努力或努力了卻又不能堅持到底而最終錯過,就以此為理由作借口,以讓心中平衡一點。

  “緣份”是一種什麼東西?是摸不着也看不到,或者說只是一種模糊籠統的概念,是人觀念意識底下的產物,你認為它有就有,相信它就存在。而它的“存在”必須與人的“信念”連在一起,如果你懷疑就無所謂“緣”不“緣份”。有句話說得對,“緣”是天意,“份”在人為。如果說上天讓人們相遇是一種緣,那麼能否有“緣”又有“份”最終走在一起,這就需要我們自己的努力去爭取把握和珍惜。不要說太多的“隨緣”,如果“緣份”來到你身邊,你不好好珍惜把握,終究會擦肩而過。就如我們在工作中也常會說到一個“機遇”的問題,機遇來了,你若不能及時抓住肯定也會錯過,而下次再重來卻又不知何時何地何景了,“緣份”不亦如此?

  “緣份”“緣份”,有“緣”才有“份”,緣是前提條件,可以說是一種先天性存在,“份”是“緣”的再續,後天行為一種造化的結果,是一種遞進的邏輯關係。有“緣”未必有“份”,有緣無份只能相遇不能相守,往往是一種遺憾;“有份無緣”註定是近在咫尺卻又遠在天涯,都不能最終走在一起;“有緣又有份”才能從相遇到相識到相知到相守到老。

  如果說“緣”更多是一種上天的安排,那麼“份”更多的則是人的努力。雖然有言曰“人算不如天算”,但是凡事“事在人為”“人定勝天”,“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當你得不到時,請不要過多責怪上蒼的薄情和命運的捉弄,為什麼不從自己身上找找原因?而一味怨天尤人?你真的努力過嘗試過了嗎?還是只是淺嘗輒已而已?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若非一番寒砌骨,哪得梅花撲鼻香?!任何事情都是需要代價,不勞而獲或者是付出一點點就想得到千千萬,都是痴人說夢,天方夜譚。與其把決定的權利交給上天,與其拿什麼所謂“緣份”之說,不如相信自己,由自己主宰自己的感情。只要敢於追求爭取,世上沒有趟不過去的河,也沒有爬不過去的山,只有跨不過去心靈的橋樑。

  愛情,三分天註定,七分靠努力;“緣”是天意,“份”在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