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幾天的下雨,我的心情也跟着潮濕起來,骨子裡好像是灌滿了鉛,搖晃得咯咯作響,關節間也躲進了酸痛,在這密不透風的雨地里,只有水在慢慢踱着方步,陽光,燦爛的陽光呢,竟是那樣的懷念和甜蜜。
很久以來,我一直懷疑自己是不是小草小樹投胎的,為什麼我會如此地偏好陽光呢,就像綠色植物一樣,只有在陽光里才能呼吸,才能生長。每當休息或陰雨天的時候,我會渾身難受,偶爾的笑聲也會變得病懨懨的,假如碰到長假,那就慘了,肯定是以生病或吃藥來完成休假任務的,以至於常想投書建議取消長假,但怕全國人民和家人都不會答應的。
我和陽光的感情,源自於平常的生活。從每天早上我騎上小毛驢上班起,呼吸着剛出爐的空氣,目睹着田野起伏的綠色,風習習地吟唱着歌曲,這時,有新一輪的陽光沐浴,好個精神氣爽的開始;而每天的傍晚,當夕陽染紅了所有的景色,回家的路上,我的背影或許有些倦意,卻始終散發著陽光的香昧。
或許是因為工作上經常在露天奔走的緣故,我與陽光總是走得很近,我以為,春天和秋天的陽光是和煦的,像朋友們的關心,平時懶洋洋的分散着,一到有事或危難之際便會聚集,形成光亮的焦點;冬天的陽光是溫暖的,像長輩們永遠的注視,無論我們遠在天涯海角,也能感覺到那份愛意;夏天的陽光是熾熱的,有點像初戀時的感覺,曬紅了臉的同時,有些不敢面對的羞澀。
熱愛陽光,我是從來都喜歡夏天勝過其它的,不僅主動加入了非洲籍,而且特歡喜被陽光撫摸着的感覺,常常一個人會莫明其妙地走到太陽強烈的視線下,任汗珠滴答滴答往下淌,任皮膚烤得通紅髮脹,穿長袖擦防晒霜對我來說純粹是多餘的動作,黝黑是夏天陽光賦予給男人的榮譽,沒了它,多少是缺了點陽剛之氣的。
熱愛陽光,以葵花為學習榜樣,在陽光下做事和做人,這樣,即使是再黑的夜晚,我也不會迷失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