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地里的時光
七歲的時候,母親種了一大片玉米在自家場院里。
從玉米點種、發芽,澆水、施肥、薅草乃至玉米拔節、開花、抽穗,最後長出玉米棒子,這一系列的過程讓我的母親大半年裡都在忙活。年少的我偶爾見母親辛苦,便也會拿起鋤頭學着母親的樣子挖地,除草。不過,通常不到三分鐘自己的手就會被磨出水泡,於是便放下鋤頭玩去了,留下母親一個人忙碌的身影。
兒時的夥伴們總愛三五成群地鑽進玉米地里捉迷藏,雖然知道它並不能擋住視線,但還是樂此不疲。等玉米掰完了,留下稀拉拉的在風中佇立的玉米稈。小夥伴們又會抬着把刀,砍下一棵棵玉米稈,劈開皮嚼當中的汁液。顏色綠、干粗的汁多,細的紅皮的通常是綿軟的,嚼不出多少水來。那時候覺得它就跟甘蔗一樣,甜甜的。長大了才發現,它遠沒有甘蔗甜,而且汁也沒有甘蔗多,實在沒什麼味道。但那時把它嚼在嘴中的味道卻一輩子也忘不了。
後來母親不再種玉米了,陸續種過一些黃豆、蠶豆、花生等。再後來就什麼也不種了,那片地也就這麼一直荒着。一些野草肆無忌憚的生長起來,還有一些大型的植被也陸續破土而出,越長越壯,最終變成了小夥伴們再也不敢進去的角落,因為害怕裡面有蛇。但玉米地里的時光,卻是我這短暫二十年生涯中一直珍藏的記憶。
當然,能讓我這麼難以忘懷,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左手食指與拇指之間的傷疤。那是七歲時吧,母親和我們一起在玉米地里掰玉米。母親還沒來得及告訴我玉米葉會傷人,我的手就已經英勇就義了。記得那是一個很長的口子,正好劃在了食指與拇指之間的連接帶上,血一下子滲了出來,當時自己就傻了,等明白怎麼回事的時候,血已經順着手指一直滴到了褲子上。後來母親用紙幫我止住了血,也沒包紮,說過幾天就會好的。可過了兩天,我的手開始發炎,流膿。母親這才帶我到衛生所消炎包紮,最終過了一個多星期才徹底癒合,但癒合的效果不是太理想,它讓我的拇指與食指之間張開的時候有些扭曲,並且伴有輕微的刺痛感。
關於這段記憶,我一直把它放在心底。那個傷口讓我明白:外表柔弱的東西不一定就不堪一擊,相反,那卻會是隱藏得很好的傷人的利器!當然,這是在傷口已經癒合的幾年後我才明白的道理,經過反覆的實踐,我更加確信它具有真理的潛質。
甘蔗的記憶
在我很小的時候,母親為了家裡的生計,賣了一段時間的水果。似乎有蘋果、梨、橘子、杏、李子……但我印象最深的還是甘蔗。
那時家裡窮,父母每逢街天都要到集市上賣甘蔗。聽母親說,那時路還沒修好,家裡僅有的交通工具便是一輛手推車,從家裡到市集需要走一大段上坡路,每次去都是拉着滿滿一大車甘蔗,父親在前面拉,母親在後面推,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到達目的地。每次聽母親說完這些我都會心裡發酸,那時的生活,着實有些苦人。
最使我和姐姐高興的事莫過於父母賣水果回家時車裡還剩下一些,那樣的話我和姐姐便有口福了,不過這種情況通常不會太多。記得那次父母剛買了一車甘蔗,結果百分之八十都是生蟲的,賣了一小部分之後父母便把那車甘蔗堆在了牆角,決定不再賣它。在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和姐姐便以那堆生了蟲的甘蔗為零食,直到它們變得有酒味,實在吃不下去為止。後來家裡條件好了,我和姐姐都可以吃上新鮮的汁水飽滿的甘蔗了,但那種帶有些許酒味的甘蔗味道,卻是一輩子也忘不了的。
為什麼會那麼喜歡甘蔗呢?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或許因為它是家鄉的特產吧。雖然現在不會再指着大片大片的甘蔗林說那是玉米了,雖然父母不用再辛辛苦苦地賣甘蔗了,雖然我已經可以輕輕鬆鬆地吃到甘蔗了,但每次坐車回家路過甘蔗地的時候,我依然還是那麼的激動,像個單純的小女生見到自己喜歡的人一樣,既欣喜若狂又羞澀內斂。欣喜是因為重逢,羞澀是因為回憶。那樣的時間,那樣的場景,多看一眼,都會勾起很多童年的記憶,以至於把我的鄉愁肆無忌憚地挑逗出來。既想回憶,又害怕回憶。過去的時光總是不懂得珍惜,只能在光陰荏苒中慢慢感傷。
而這種感傷,在每次看到左手食指上的那道傷疤,便愈發強烈。小時候吃甘蔗,因為太硬,便用刀把皮削了再吃。有一次削好皮后,由於之前吃了太多,牙齒已經沒勁再把甘蔗咬斷,於是我就把甘蔗的一端杵在地上用左手扶着,右手拿着刀子想從上往下把它劈成兩半,結果甘蔗沒砍着,自己的左手卻成了替罪之羊!刀口正中食指與手掌連接的那個關節部位,鮮血瞬間汩汩流出,我聽見了白花花的肉在掙扎嘶喊的聲音,十指連心,我頭一次感受到其中深意。這次我很不堅強,也沒能力堅強,淚水順着臉頰一直淌,一直淌,我不但失血,我還失水。幸運的是這次傷口雖然癒合的慢,但沒有發炎,不過傷口好了之後留下一道觸目驚心的疤痕,乍一看,還以為我的食指有四個關節呢!
傷口過於明顯,所以每次看見,都會想起我的甘蔗,想起我的童年。除此之外,它還教會我: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三思而後行,要能預見這樣做會導致的結果,切不可魯莽行事!在以後的為人處事中,我更加深切地體會到,衝動是魔鬼,衝動是要付出代價的。
蓮藕的掙扎
我有一段記憶,像魯迅的百草園一樣的記憶……
雖然我出生在農村,卻基本沒幹過什麼農活,無非是些掃地、洗碗的小事,就連做飯這種農村女孩必備的技能,父母都不勉強我們。於是,在自由的童年時光里,我擁有了異於常人的經歷,介於城裡人和農村人之間。因為家裡不養豬,種地只是副業,所以,放學后我不用去割豬食,不用煮飯,父母都會準備好香噴噴的飯菜等着我們,不過偶爾貪玩回家晚了,那可是要挨鞭子的。因為生活在大自然的懷抱里,我可以每天和小夥伴們一起捉蜻蜓;捉蝴蝶;捉蜘蛛;捉青蛙;捉小魚;捉小蝦……可以到別人家地里偷蠶豆;偷豌豆;偷石榴;偷桃子……還可以從這個草垛鑽到那個草垛捉迷藏,可以到河裡撿鵝卵石,到山上拾雞樅,在草地上打滾,在大樹上盪鞦韆,還可以在杜鵑花開滿山的時候去採花……
當然,做這些事情是在我家還沒搬離那個場院的時候。初一的時候,我家搬了家,從此遠離了大自然的生活,遠離了那個歡樂谷。慢慢懂事的我們也漸漸理解了父母的不易,會主動幫父母做一些家務,比如說煮飯。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母親在做飯,我心血來潮,便爭着說,讓我切菜吧。母親自然高興,自己的女兒終於長大了,會學着做飯了。那天早上的菜其中有蓮藕,我一看挺高興的,這是我很喜歡的一道菜,二話不說,拿起菜刀就切了起來。由於蓮藕有些粗壯,一刀下去根本切不開,於是我採取了砍的方法。剛開始的時候挺順利,一刀下去便藕斷絲也斷了,得意忘形的我加快了速度,不一會就砍好了一半,母親見狀還直誇我。沒想到大意失荊州,在快砍完的時候,我沒有扶穩藕,在菜刀強大的衝擊力下,藕便掙扎着滾下了菜板,我的食指成了刀下冤魂,慘不忍睹!鮮血嘩嘩的流,根本看不清傷口有多深,不過幸好手指沒斷!迅速塗上雲南白藥,過了十多分鐘血才基本止住,鮮紅的傷口耀武揚威地一覽無遺,指甲殼也砍裂了一半,我躲在房間里偷偷地抹眼淚,想着自己會不會就此死掉。後來傷口好了,疤痕是整個食指圓周長的二分之一,現在摸起來還有點麻麻的。
關於這個傷疤,自己都覺得很慚愧。沒幫上忙反而越幫越忙!這個慘痛的教訓讓我牢記:做事切不可馬虎驕傲,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地走,就算慢點也沒有關係!
十字架的約定
初中的歲月,十三四歲的年紀,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
早戀,這個詞現在來看過於刺眼,過於諷刺。老祖宗十五六歲就結婚,甚至更早。到了我們的年代只能晚婚晚育,為了後代,為了父母,也為自己着想,這還情有可原,但戀愛的權利都要封殺,那就有些過分了。
在我看來,青春期的戀愛雖然不成熟,也不會有什麼結果,但卻能成為懵懂歲月中一幅色彩斑斕的水粉畫,以後想起,臉上總會漾起淺淺的笑。也不會太感傷,因為那時我們都還年輕。也可以笑自己傻,卻正好說明了我們比現在單純。最重要的是,能在彼此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光里遇見你,將會是我一輩子也做不完的棉花糖一樣的夢。
以剛達到錄取分數線的成績進入重點卻在第一次月考中躋身前十,這本身就是件不可思議的事,我發誓我絕對沒有晝夜苦讀,挑燈夜戰,更沒有翻書作弊,另闢蹊徑,但這件事情卻真的發生了。這使我成為了焦點,也成為了重點,最終成為了他腦海中的小數點。
我們沒有並沒有過什麼海誓山盟,只是單純的在一起玩,一起看書,一起做作業。他從小學畫畫,認識他的時候他已經能夠筆法嫻熟地畫出一幅幅石膏,只是當時不懂,這些黑黢黢的畫像究竟美在哪裡,還大言不慚地說,要是我從小就學的話,肯定比你畫的好看。他只笑笑,說:“我畫你吧。”那天,我經歷了有史以來最漫長的一個下午,等他停下畫筆,我的四肢以及面部已經僵硬得不能動彈。回去的時候,為了堵住我一直在埋怨的嘴,他把一大包棉花糖塞進了我的手裡,說吃完它就不累了。結果我把最後一粒棉花糖塞進嘴裡的時候,依然只能坐在他的單車後座上看天上的雲。我說:“這棉花糖難道是天上的雲,看它們長得多像,要是能到雲上面坐坐,該有多舒服啊!”他還是笑了笑說:“嗯,肯定會比坐單車舒服,改天讓風婆婆把你送上天去,省得我載你,重死了!”“好啊你,敢說我重,哼,我偏不去,我就要坐單車,而且還要坐一輩子!”他哈哈大笑出聲,把車子騎得飛快。我這才明白,自己中招了,但當時說出的那個一輩子,我以為就真的會是一輩子。
認識他后的第一個生日,自己都忘了。上完晚自習,依然坐在他的單車后坐,想着今天學過的一道數學題,自己怎麼也算不對,不知不覺已經到家了。等我下了車,他拿出一串十字架吊墜項鏈說:“生日快樂!”我又驚又喜,都不知該說些什麼。他接著說:“謝謝你,一直陪着我,我們來打賭,我賭你一輩子也不會把它丟了,如果我輸了就罰我一輩子孤單!”他知道我總愛丟三落四,他想用這個方法讓我好好珍藏它,並且還拿自己做了賭注,可是他不知道,如果沒有他在身邊提醒我,我依然會丟三落四,忘東忘西。
轉眼一年過去了。一天,和同桌聊天,不知不覺便聊到了喜歡的人身上,她告訴我,她喜歡的人便是他,而且她還收到了他給她的一封情書。在親眼見到那封她小心收藏的情書後,我只覺得有十隻綠頭蒼蠅在我眼前亂飛,怎麼趕也趕不走……之後便是沉默,淡漠,冷漠,對他,也對她。
再後來,他終於受夠了我的冷漠無情,流着淚選擇離開。去了哪裡,我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對於背叛我的人,我一輩子也不想再見到。只是我的成績一落千丈,這引起了老師的注意,而他的離開以及平時流傳的一些風言風語,激起了老師的八卦潛能,在確定了我和他關係確實非同一般之後,一系列的問話、責怪、思想教育也尾隨而至。可在第二次考試中,我便重回榜首。老師對我刮目相看,又把我奉為掌中之寶,那種諂媚的嘴臉讓我相當反感,看到老師就像看到一隻綠頭蒼蠅在我眼前亂飛,揮之不去!
後來我便初中畢業順利進入高中。一次初中同學聚會,幾個當時的好朋友聚在一起,談笑風生。在說到初中時的糗事時,當時的同桌說出了一個讓我震驚事實。原來當初的那封情書不是他寫的,是她的一個好朋友在愚人節時給她開的一個玩笑,她的好友知道她喜歡他,便在愚人節的時候模仿他的筆跡給她寫了一封情書,而她並不知道那天是愚人節,信以為真了!我的笑容在空氣中凝固了,今天是愚人節嗎?老天竟然給我開了個這麼大的玩笑,我一時失語!慌忙站起身來,四處尋找,沒有,這邊沒有,那邊也沒有,到處都找不到他的身影……問了其他人,才知道今天的聚會只邀請了當初一起畢業的同學,他沒完成學業,所以沒在名單之列。
不知道當時自己是怎麼走回家的。關上房門,靠在門背上任由淚水肆意的流,肆意的淌,流成河我也不在乎,只要他能回來!可是,縱使我把眼淚哭干,也挽回不了那些遺失的美好。回想起自己當初的決絕,竟會是那麼的殘忍!自己像一個劊子手,碎了他的心,也碎了自己的夢。恍惚間,想起當初他送給我的十字架和那個賭約,翻箱倒櫃卻找不到它的蹤影,才憶起自己當時氣不過,一甩手把它扔進校園裡的池塘了。
我拿出畫圖用的圓規,用尖的那頭在自己的左手手腕的位置劃出了一橫一豎兩道傷口,並且我一次次地把傷口加深,讓它變得血肉模糊,再用墨水染成黑色。做完這些事情,我並沒有覺得絲毫的疼痛,只是在想,這樣就不算丟了吧,我把它刻在手上,一輩子伴隨着我,這樣你就不會孤單了!好嗎?我們一輩子都不要孤單……
在那之後,我只能重複着每周一封的情書:我們一輩子都不要孤單,好嗎?寫好后疊成心形,鎖進書櫃里。裝滿一箱後用火把它燒了,然後又開始寫……
現在,手上的十字架已經癒合了,只能隱約看到一些淡淡的印記。我也不再寫情書了,那個賭約我可以成功地把它埋在心底,時間真是最好的良藥。我也慢慢懂得,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是信任,在弄清楚真相之前,沒有理由懷疑別人。
偶爾我也會緬懷,那些青春的歲月,那些逝去的時光!有時候會拿出素描紙,在上面大大地寫上“我們一輩子都不要孤單,好嗎?”。有時候會摸摸傷疤,說,我不孤單,你呢?
給我的左手
左手年華,右手倒影。
——郭敬明
我的左手,原諒我的每一次錯誤都是以你為犧牲品!是我太殘忍還是你太笨,是你太笨了吧?否則為什麼傷的不是右手,偏偏是左手呢?
沒關係,左手傷痕,右手撫平。
左手年華,右手倒影。掌上的青春,會否一輩子,如同生命的掌紋,至死也不改變?還是掌上的傷痕,有一段記憶,有一個時間,有一場宿命?都不是吧,該是光陰荏苒,歲月如梭!左手在時光里奔跑,右手只能抓住光波里的倒影!不然,那個左右手食指上都有的一模一樣的傷疤,為何我記不起它的故事?是一段情,還是一段緣?是姻緣,還是孽緣?
我的左手,被他牽過的左手,如今是否還有餘溫?都說愛她就要把她牽在左邊,靠近心的位置,表示一直把她放在心上。他不用左手牽我,所以才離我而去的吧?是嗎?不是吧。因為回家的路要經過一段公路,車輛很多,用左手牽着我的話意味着我要走在外側,他總說,外邊危險,給我乖乖走到裡邊去!對吧,是為了我的安全才牽我左手的,不是沒把我放在心上。所以說,你應該感到幸運,一直以來他都牽着你……
在我的手心
你落下的眼淚很冰
晶瑩的淚滴
輕輕滑過我的一生
春去春又回
我走過的孤獨很黑
難忘那一刻
你走進生命的瞬間
我不信命,我信愛情是沒有理由悲歡的註定
在我的掌紋中你在哪裡
如此的清晰
沒有輸贏
你是我的命
哦,我不信命
我信命中你給的每個考驗和奇迹
在我的掌紋中安身立命
是否願意張開手你回應
哦,我不信命
哦,我不信命
我只信你
——曹格《掌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