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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一個怎樣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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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二字,字典上的解釋是:彼此有交情的人。何為“交情”?交情——人與人互相交往而發生的感情。從以上的詞解上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所謂朋友,就是因交往而產生的感情的人。那麼,有了感情的兩個人或者多個人,因區別於其他人,無論於事於人,都應有別於無感情的人。

  在我則一直以為,如果兩人是朋友,那麼就應該相互無話不說而不是遮遮掩掩,就應該互相幫襯而不是互相拆台,就應該互相信任而不是互相猜忌,就應該互相理解和寬容而不是互相埋汰與難容……總之,是朋友就應該交心、互愛、謙和。

  自古以來,世俗人都知道此話:“為朋友可以兩肋插刀。”“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我們很多人在幼年時唱着“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個好朋友……”逐漸長大。朋友,這個詞也曾在我的生活中起着不可磨滅的作用。在我柔弱的身體經受着下鄉勞作的錘鍊時,幸有藍紅知己竭力相幫;在我帶着幼小的孩子漂泊在異鄉深受身心磨難時,幸有同事朋友相慰;在我以自己瘦弱的肩膀支撐起一個家時,幸有偶然相識的朋友傾情相助……

  所以,有一個好朋友是一種幸福,而有一個永久的好朋友,是一生的幸福。

  想必,有很多人會與我有同樣的想法,既然是好朋友,那麼任何事情都可以化解,因此我們可以在《上海灘》陳翰林的嘴裡聽到這樣的台詞:“怎麼可能,我和程程是最好的朋友。”那是在他得知馮敬堯為了自己的利益幫助洋人逼迫陳翰林的父親出賣紗廠時,滿臉質疑的表情和斷然否決的語氣。相信,在年少時,我一定會與陳翰林產生的樣的反應,對於朋友的父親利用卑鄙的手段來殘害自己的父親,會感到不解和難以相信,但是當我們在這個社會上走上一遭,當我們對天下事有了更多的了解,當我們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看得更加透徹,定會對陳翰林的話感到幼稚可笑。

  不要說是朋友的父親,就是朋友之間又會怎樣?更甚而論之,夫妻之間,母女之間,父子之間,等等,在大家看來應該是關係極度親密的兩個人,在某個特定的時段,在某個特定的環境,在某件特定的事情上,還不是會互為傷害,甚至互相殘殺?

  就如同一個電視劇里,丁力與許文強兩個如兄弟似的朋友,他們偶遇上海灘時彼此都處在困境之中:許文強處於政治逃亡的途中,前途渺茫,壯志為酬;丁力陷於生活貧困的泥潭之中,靠賣梨維持生計,受盡有錢人的欺壓。兩人共同的困境使得他們產生一種生活的共鳴,互相幫襯成了他們兩人共同的想法。雖然一個有文化,有氣質,有才華,另一個出身貧寒,大字不識,滿身草莽氣,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友誼發展的進程。特別是在他們以兄弟相稱之後,丁力認定許文強為大哥,信奉同生共死、禍福同受,以至於自己也喜歡的女人他也認定那是“強哥的女人”而壓抑自己的情感,直到許文強與馮程程真正分手以後他才敢於去追求自己想要的那份感情。而許文強更是對丁力愛護有加,教丁力學文化,教丁力穿西裝,教丁力吃西餐,教丁力如何待人接物,一心想讓丁力實現“過上好日子”理想,特別是為了恪守自己對丁母的承諾,他更是盡自己的全力保護丁力這個兄弟不讓他受到傷害。

  在上海灘這個冒險家的樂園裡,在利益者的殺戮中,兄弟兩人並肩作戰,出生入死,多少次火併、血戰,兩人都在對方的幫助下倖存地活下來,真可謂用鮮血和生命築就了深厚的情誼。這份男人之間的肝膽相照是如此的動人,令人可敬可佩。然而,就是這樣一對有着濃厚情義的兄弟,到頭來還是分道揚鑣,追逐金錢、地位、權利的丁力投靠了馮敬堯,用槍口對準了曾經生死與共的兄弟,可悲的許文強倒在了曾經說要“禍福同受”的兄弟的槍下。

  如此看來,朋友這個字眼需要容納的內容太多太多,需要承受的分量太重太重,而非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樣。只能同樂不能同苦的並不是真正的朋友,而那些吃吃喝喝、遊樂玩耍、當面甜言蜜語,背後惡語中傷的更不是朋友。

  因此,很多時候,不能自己一相情願地認同自己是誰誰的朋友,得看對方是否把你當作朋友,如若不是這樣,當自己在某一天被自己所謂的朋友出賣了還渾然不知,那不僅是一件令人懊惱的事情,也是一件可悲、痛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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