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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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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酒人

  □王飛

  小時候,街上的酒館很少,大人們喝酒一般不下館子,都是去家裡。他們商定這次去誰家,主家提前幾天就開始採辦購買。那時候買不到啥稀罕東西,魚蛋肉蔬和普通調料。喝酒當天下午,有一個人先來家裡整治——每堆兒人里都有幾個擅長做菜的,來的這個人就是這堆兒人里的的大廚。此人進家,立刻佔據廚房,女主人退居副手,煎炒炸燉,普通食材變成各具特色的菜肴,等一桌菜擺好,大家也都下班到齊。入座時只論年齡,以年長者為尊。這也是小孩子高興的時候,能吃到平時吃不到的好東西,大人呼朋引伴,孩子也通知幾個要好的夥伴來家裡,大人們在酒桌上猜枚吆喝,孩子們在廚房裡大快朵頤。

  喝酒時候,“給嫂子亂”是固定節目。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女主人又端着一盤菜上來,座中年輕者用筷子夾起一點菜,“嫂子辛苦了,我喂嫂子一口”,定要送到女主人口中。另一個人說:“那是你用過的筷子,你想和嫂子間接接吻?”哄堂大笑。男主人照例不會生氣,和大家一起呵呵笑。女主人推卻不掉,只好端起丈夫的酒杯淺抿一口,眾人鼓掌喝彩,“好,嫂子乾脆”,“嫂子女中豪傑”。女主人抿嘴一笑,躲進廚房。待大家興盡歸去,主家夫婦收拾滿桌杯盤狼藉,孩子已入夢鄉。

  現在酒館多了,人們感到去家裡喝酒不便,聚會都下館子,邀請別人來家裡喝酒,是比下館子更高一級的禮遇,但是那種家庭里的親密氣氛卻沒了。

  七十年代時興“會”。那時候人們窮,比方說你想買手錶,得攢錢,但是錢在個人手裡攢不住,幾個投緣的人結成“會”,每人每月拿出一點錢交到“會”里,等夠了就給你買手錶,再攢錢給下一個人買。用現在的眼光看,“會”是對人與人之間誠信、公平的巨大考驗。

  豫北紗廠生活區有個喝酒會,會眾個個善飲,一般不與外人喝,嫌酒量淺的喝着沒意思。他們不僅能喝,還不用就菜,豆腐乳、鹹菜絲皆能下酒,人們呼之“酒神會”。“會長”量最豪,威信素著。每逢聚會,“會長”對會眾逐一分派任務,“你打散酒,你拿兩根黃瓜,你帶點兒鹹菜,我回家準備熱菜。”他回到家,把一壺水往煤球爐上一坐,這便是熱菜。他們喝的散酒是職工食堂自釀的,名曰“一毛找”,你到副食部一毛錢打一斤還得找你點兒零頭。但是,“酒神會”還不是最能喝的,傳說后倉庫那裡有一幫高人更能喝、更喝酒不用就菜,只是過於深藏不漏,從來沒人見過,“會長”心嚮往之。

  一日,后倉庫高人們向“酒神會”發出邀請,“會長”欣喜,備厚禮,提五斤“一毛找”赴宴。到那裡一看,圍桌四個人,每人面前一個裝滿酒的大號搪瓷茶缸,桌中央一隻醋碟子,碟內五六顆花生米。看這陣勢果然非同尋常,“會長”暗自提氣:可不能丟了面子。他捧缸寒暄:“五洲震蕩風雷激、四海之內皆兄弟,今日咱們有緣幸會,我略表敬意”,一番開場白鏗鏘有力、擲地有聲,一仰脖,咕嘟嘟下去半缸子。

  喝完落座,“會長”覺得自己開場亮臉弄得不賴,心中得意,伸手捏了兩顆花生米。孰料,座中有人不屑道:“看這人,喝酒不中,吃菜倒中。”“會長”愕然驚呆,捏着花生米的手停在半路,良久,放回一顆,拿回一顆,暗嘆:“果然是高人啊。”

  這個故事真假難考,但也不像胡編。七十年代人們僅能吃飽肚子,哪有閑食下酒?他們喝酒是苦中作樂,正如這個故事,流傳中肯定經過了民間的藝術加工,體現了老百姓樂觀、有韌性的生活心態。

  作者:王飛(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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