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生平受父親文化熏陶最多,受母親生活照顧最多。父親在學養才能上影響我,母親在勤勞節儉上為我楷模。
母親一生勤勞節儉,持家有方,家庭收入不多時,總能積穀防饑,有備無患。解放初至文革前,父親工薪達九十二元多,是蘇州商業界私方保留工資最高的幾位之一。但要貼付祖父母大家庭三十元,給母親家用四十元,撫養四個兒子,生活確實不寬裕了。
1970年,我們全家下放蘇北時,父親被迫以退職處理,工齡從1956年公私合營起算,一年結付一個月退職金,大約收到1500元退職金,那份高薪就永遠消失了。
六十年代中期,母親在平江街道創辦邾長巷果品加工場,月薪僅僅15元。因此,母親從不給我們零花錢。但我們四弟兄讀書,母親也從不拖欠學費。記得五六十年代,同學家境普遍貧困,學校每學期收三元學費五角書費,五角書費開學時一定要交清的,學費可以期初先交一元,以後每月分期繳。老師常常拿出五角錢一張的印花,催學生每月交了貼在一起,做繳費憑證。 令人欣慰的是,母親總是每學期全部學雜費一次交清,免去我們被老師催討之囧。
我小時候沒有吃零食的記憶,故我至今沒有吃零食的習慣,香煙絕對不碰,老酒沒有嗜好,不知個人日常開銷會用什麼錢(現在說起來算是新好男人了)。讀小學四年級那會,學校組織看電影《馬蘭花》,我也不敢問母親討錢。恰巧那天我感冒發燒,黯然回家,母親見我神情不對,就帶我去平江路大新橋巷口點心店吃點心打牙祭,確切記得當時七分錢一碗小餛飩,美味的感覺永留齒間。席間,我吞吞吐吐,欲語又止,當母親知道我想和同學一起看電影,馬上慷慨解囊,為我了此心愿。
母親將節儉的家風傳給了我。踏上社會後,我在新洋農場月薪15元,竟可儲蓄5元。1971年初起,我做鄉村民辦教師,月薪22元,年終大隊再分紅200多元,全部交付家用(因為我們是全家下放在大豐)。八十年代初期工薪僅僅三五十元,我總能每月固定儲蓄三分之一交付銀行。1981年我準備結婚時,母親把我叫到一邊,語重心長說,“阿壯,你下鄉時對大家庭貢獻最多,給你一千元辦婚事吧”。那時,哥哥只花200元買了木料,替我製作了除大床之外的全套傢具(俗稱24隻腳),用50元做了當時最流行的立體音箱,用50元做了一隻沙發。丈人親自為我做一件中山裝50元,買一床羊毛毯50元。最高支出是買回配給的大料床,花去我200元大洋,那次是我的好友巢國瑞同我一起到景德路王天井巷,用板車拖回學校的。我請人掌勺,自辦酒席七桌,五桌女方,二桌男方,費用也不過200多元。一般結婚時都有的12寸黑白電視機420元,還是婚後數月後湊錢買的。
我生平因善創收節支,一般工薪一份,兼課打工可以再做大半工資的收入,所以手頭不缺錢。但必要開銷用度時,一點不吝嗇,如遇他人困難需接濟,或捐款,數目都比常人稍多。這都是母親教化之功。
從艱難中見甜美,逆境中練修養。我從小看父母艱難持家,早在心頭刻下志願——要善待父母,盡心盡孝。所以,父母在農村時,我的收入全部交家庭共用,不留分文。父母漸漸年老,退休收入也不多,這十多年來,父母居所所用的水電煤氣、電話電視等一應費用,全部包在我的銀行賬戶上代扣。為了雙親老年生活能提高質量,幾乎所有家電,我都主動買了送去。父親平時購這買那,只要囑咐,立馬及時買了送去。近三年,父親生活自理日益困難,我請來三任保姆去照顧父母生活起居,保姆費用由我弟兄輪流承包。但願父母身體康健,延年益壽,頤養天年,就是為兒我的唯一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