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費與寫作
上個月底,我收到了一張我筆耕史上單張數目最大的稿費(200元)匯款通知單,這是一篇3000字的長篇通訊,按省級刊物稿費標準千字60元,外加兩幅照片(每幅10)而計算出來的潤筆酬勞。望着這張匯款單,我想了很多。
記得我得到第一筆稿費的時間是1979年的11月份,當時我的新聞處女作《八天看了三場戲》在武漢軍區的《戰鬥報》採用了,給了我100分(1元)稿費。嘻嘻,為什麼要將1元放大成100分來說事啊,那是因為當時當第三年兵的每月津貼費是8元錢哦(第一年的津貼費是每月6元,然後每增加一年兵齡漲一元),一元錢在“窮當兵”的眼裡也是一筆很大的財富啊(哈哈,一點也不誇張)!當然,也正因為有了這個開端,便增強了我筆耕“爬格子”賺稿費的慾望,才有了30多年寫作不停息的這樣一個過程。
從部隊複員回鄉了,從事這文化工作的苦旅,拿着比別人少的多的薪水,孩子嗷嗷待哺、教育投資日漸增多,“工資不能多,支出不可少”的我只好勤奮寫稿來彌補收入的不足。那時每個逢圩日可以從郵政代辦所簽收好幾張稿費匯款單,雖然每張稿費匯款單的金額大都在個位數和2位數之間,日積月累也是一個可觀的數目嘞。粗略估算了一下,這些年我從江口郵政支局領走的稿費匯款單恐怕不會少於一千張吧。就連那裡的工作人員都說:錢不多張數不少,每次謄抄匯款單都寫的手疼啊。所以,我那三個均在兩千年前後期接受完高等教育的孩子才不至於要像洪戰輝那樣須要自食其力,而且我還很自豪地對關心我的人說:孩子上大學我沒有在當地銀行貸款,老三借的兩期助學貸款也在畢業的時候還清了!
網絡時代了,平面媒體生存維艱,許多報刊都停辦了,一些發行量大的行銷報刊也被那些專業“槍手”佔據着陣地,像我這樣纏繞着“鄉土情結”的業餘作者要想發稿就更難了,幸好網絡給了我一個平台,最起碼無需給版面費就可以在網絡里“發表”自己的文稿了。現在許多不是常年從事寫作的人也出書了,文友們都要我將自己的作品付梓印刷,我不怎麼熱心此舉,並不是掏不起三千元印100本的自費印書款,我堅守的是既然寫稿賺不到錢但我也不倒貼錢啊!
我很清楚,業餘寫作是發不了財的,只是一種愛好罷了。作家巴金說:“我以文學改造我的命運,我的人生,我的精神世界”。我不敢妄言以文學改造命運和人生,但最起碼可以用寫作來豐富我的精神世界。也就是居於此觀點,我現在的寫作也不再計較那區區稿費了,只要編輯老師看得起就行。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哥倫比亞作者馬爾克斯(代表作:《百年孤獨》)說:“我寫作是為了我的朋友愛我更久”。我寫作,我堅守,我是為了我自己,為了抒發我對生活的感受和認識,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在經歷了累人的勞動之後品嘗一點創作的甘甜。
笑鈾
201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