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說明個人的基本情況和用人消息的來源。首先在正文中簡明扼要地介紹自己,重點是介紹自己與應聘崗位有關的學歷、經歷、成就等,讓招聘單位對你一開始就產生興趣,但詳細的個人簡歷應作為附錄。其次說明用人消息的來源,做到師出有名。
(2)說明勝任某項工作的條件。這是自薦的核心部分,主要是向對方說明你的知識,經驗和專業技能,要突出適合於所求職業的特長和個性,不落俗套,起到吸引和打動對方的目的。
(3)介紹自己的潛能。向對方介紹自己曾經擔任過各種社會工作及取得的成績,預示着自己有管理方面的才能,有發展、培養的前途。
(4)申請具體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往往為多個崗位招聘人才,因此要寫清楚你所要應聘的工作崗位。如果不知道對方需要什麼樣的人才,可以說明自己希望申請哪一類工作崗位。
(5)附上有關材料或文件。
由於求職信的限制,有關材料要隨求職信一起寄給招聘單位。大致包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身份證、獲獎證書、戶籍的複印件,學校的推薦信、個人履歷表、發表的文章、科研成果等。
(6)最後寫明自己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等。
自薦信應包含哪些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