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質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料在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離地10厘米,離牆15厘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加蓋密封並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經常通風、防潮、防腐,保持室內乾燥整潔。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經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專人負責庫房管理,並建立健全採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料應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料。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症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后。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