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公司領導與外商的業務洽談,作好記錄,並負責有關合作協議和銷售合同的起草工作。通過多種渠道積極開展與外貿公司及外商的聯繫,主動推銷產品。
2、根據外銷合同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及時將出口產品通知單下達到有關部門。
3、負責外銷合同執行過程中與出口單證有關的軟件工作(包括信用證的審查、單證製作或審核,辦理海運保險手續,落實出口貨物的海運船隻,保持與貨物代理的聯繫,及時辦理銀行結匯核銷手續等)。
4、根據合同和信用證的各項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對出口產品的加工、包裝、檢驗、發運和裝船的全過程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使之與規定的內容完全相符。
5、負責與外經外貿有關的日常傳真、函件的翻譯、處理,以及有關樣品的郵寄工作。
6、負責招商引資的管理工作,以及對外合資合作項目的洽談業務,並負責對境外企業及貿易的管理,並逐步開展其他外經工作。
7、負責國際市場有關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並把國外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反饋到各有關部門。
8、配合公司辦公室做好外商來訪的接待工作。
9、認真學習外經外貿的有關政策、法規、規定,領會精神,為領導提供有關信息,當好參謀,努力提高外經工作水平。
10、根據公司的全年產品生產計劃和產品內銷計劃,編製好銷售處年、季、月的銷售計劃,按計劃合理安排銷售工作。
11、定時走訪、函訪用戶,及時反饋給用戶信息,了解產品最新市場信息,做好記錄,及時反饋給生產技術部門和公司領導。
12、收集市場信息,分析市場變化,根據用戶生產工藝及需求量的變化,及時調整產品銷售計劃。熟悉焦產品的性能及質量指標,認真做好產品售前、售後服務工作,並建立營銷台帳。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不合格產品的處置工作。
13、了解廠內生產情況和庫存數量,掌握髮貨進度,根據內銷合同和訂單,做到發貨準確,嚴格履行銷售合同。
14、每周五將產品最新銷售價目表報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處或登錄內部微機網絡。每月(季)召開一次原料定價會。
15、及時做好合同訂單、日常電報、信函文件的處理,並做好記錄,分檔保管。規範合同文本,做到人員、制度、台帳三落實。
16、做好焦炭的銷售及資金回籠工作,縮短資金回籠期,最大限度地降低銷售成本,努力避免形成壞帳、呆帳。
17、認真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主動配合財務等相關部門,想方設法,力爭盤活陳帳、死帳、呆帳,全面推動清欠工作。
18、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