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揚黨的密切聯繫群眾的光榮傳統,特制定黨員聯繫群眾制度:
1、建立黨員領導聯繫點制度,定點聯繫鄉、鎮、村、企業弱勢群眾、重點項目,深入聯繫點調查研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每個黨員與1-2名群眾或部門建立聯繫。
2、定期了解被聯繫對象各方面的情況,做到知其家庭住址、人口、經濟情況、技術特長、思想狀況及主要社會關係。
3、對來信來訪的群眾以熱情認真的態度接待,能辦理的及時辦理,不能辦理的對其做耐心細緻的解釋工作。
4、及時向被聯繫對象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交談工作,交流思想,增進團結,廣開言路,暢通民意表達途徑,及時了解基層群眾所需、所急、所憂、所盼、所想,積極幫助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為他們排憂解難。
5、通過被聯繫對象,傾聽群眾的意見和呼聲,並向組織彙報有價值的情況。
6、加強廉政建設:反對腐敗現象,是密切聯繫群眾,加強黨的建設的根本措施。黨員要帶頭髮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嚴格遵守中央關於黨政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五條規定,自治區黨委政府制定的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八項要求等有關規章制度,凡要求幹部群眾做到的黨員應事先做到做好。自覺接受黨內行政、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