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各級人員在安全生產中所負的責任。 1.2.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級人員。 2. 管理依據 2.1本制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 3. 管理內容 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規定如下。 3.1. 總經理的安全生產責任 3.1.1. 對公司安全、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3.1.2. 堅決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和行業管理;為杜絕特大事故,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和職業危害,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制定批准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安全生產的獎懲制度),及時研究、分析、解決企業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包括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監督。 3.2. 副總經理的安全生產責任 3.2.1. 主管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貫徹國家勞動安全法規、法令和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在布置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研究分析解決在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3.2.2. 確保本公司生產和管理的各個環節符合國家、行業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監督檢查其貫徹執行情況並負責組織落實。 3.2.4. 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和培訓教育,確保本公司內所有員工經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3.3. 安委會主任的安全生產責任 3.3.1. 在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公司的安全狀況提出防範措施,隱患整改方案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及經費的開支計劃。 3.3.2. 參與制訂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 操作規程,並負責督促實施。 3.4. 工會主席的安全生產責任 3.4.1. 督促並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 3.4.2. 參與人身事故的調查處理。 3.4.3. 總結交流勞動保護工作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3.5. 經理部經理的安全生產責任 3.5.1. 貫徹國家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 3.5.2. 負責對新提升或聘任的幹部,應給予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作職。 3.5.3 認真執行國家、深圳市和公司有關交通安全的法規、規定。 3.5.4. 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並認真執行。 3.5.5. 負責與公安局交通安全部門進行業務聯繫。 3.5.6 認真執行國家和公司安全衛生和醫療衛生工作的法規、制度。 3.5.7工廠區的安全衛生。對查出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 3.6.質量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3.6.1. 處理好質量管理與安全管理的關係,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3.6.2. 在制定質量管理標準時,應將安全管理和安全標準、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同時下達,同時考核。 3.6.3. 抓好工作質量,確保產品質量,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6.4. 做好質量信息反饋,不斷改善質量管理與控制,提高產品質量,保證產品的安全性。 3.7市場部經理的安全生產責任 3.7.1. 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的相關制度,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 3.7.2. 嚴格遵守經理部有關車輛使用的申請、審批等規定。 3.7.3. 負責本部門員工安全教育工作。 3.7.4. 負責實施本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8 財務部經理的安全生產責任 3.8.1負責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教育、環境保護費用列入公司財務計劃,並確保重要項目所需資金及時到位,做到專款專用。 3.8.2監督安全、勞保、環保費用的正確合理使用,定期向公司領導彙報費用使用情況,並通知有關部門。 3.8.3負責本部門所管帳、卡、電腦賬目數據等的安全,制定出緊急情況時的應急措施。 3.8.4嚴格財務監督,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支付工傷事故處理費用,安全、勞保用品、保健食品費用。 3.9. 管理組組長安全生產責任 3.9.1. 認真執行上級和本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的法規制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責。 3.9.2. 經常檢查所轄區域的建築物、工器具、機電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作地、休息間及更衣室的安全衛生,檢查到隱患要及時處理。 3.9.3. 負責對新調入本部門的員工、工種變更人員、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3.9.4. 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 39.5. 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組織,指導和督促本部門兼職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長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監督和管理作用。 3.10. 技術組組長安全生產責任 3.10.1.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3.10.2. 產品的開發、設計應對實現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規定負責。 3.10.3. 在確定項目設計、改造的技術要求時和制定工藝文件時,必須符合勞動安全、工業衛生和環境保護的規定。同時考慮安全操作、防塵防毒、改善勞動環境的安全技術措施。 3.10.4. 在進行有危險性試驗、試製時,要與安全部門聯繫,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11班、組長(生產1、2、3組)的安全生產責任 3.11.1. 認真執行公司、部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規定與制度。 3.11.2. 對班、組員工安全和健康負責。 3.11.3. 負責對新調進員工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術技能培訓,並且將安全教育做為日常班組工作的重要內容。安全工作做到時時講、天天講。 3.11.4. 負責檢查、督促本班、組員工勞保用品的穿戴。 3.11.5. 負責督促、檢查本班、組工人按操作規程進行生產。 3.12 設備動力組安全生產責任 3.12.1. 貫徹執行公司設備安全的政策、法規和制度。 3.12.2. 負責做好上崗前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工作。 3.12.3. 負責組織經常性設備安全檢查,對檢查結果和存在隱患要記錄在案,、並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整改通知。 3.12.4. 組織並參與較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並負責對事故的統計、上報,做到及時、正確。 3.12.5. 負責組織編製公司年度、季度設備安全工作計劃並認真實施,不斷提高設備安全水平。 3.12.6. 負責會同安委辦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技術、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設備(起重機械、電梯等)的例行專業安全技術檢查,並記錄在案。 3.12.7. 安裝檢修設備時,必須配備安全防護裝置、信號裝置,並確保安全、靈敏、可靠、有效。 3.12.8. 在新裝、改裝設備時,負責審查安全技術,完工驗收前,要求在關部門和人員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並進行審核后執行。對外購或自行設計的設備組織進行安全性、可靠性評價。 3.13. 生產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3.13.1. 嚴格遵守各自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各類安全制度。 3.13.2. 要正確使用和按規定穿戴各種勞動保護用品。 3.13.3. 工作前要想一想,要不要採取安全預防措施,有沒有工作危險。 3.13.4. 堅持勞動生產、安全第一。 3.13.5. 自己的安全與健康,首先自己要考慮和防護。 3.13.6. 認真搞好本崗位“5S”工作。 3.14 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3.14.1. 督促、協助各部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制度。 3.14.2. 對公司、部所轄區域的安全向公司領導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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