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規定:
黨費的使用只能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必要開支,用於對全體黨員有益的事項上。黨費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單位挪用、借用、佔用和個人隨便動用黨費;嚴禁用黨費請客送禮;嚴禁用黨費搞基建和生活福利、使用黨費應合理計劃,量入為出。注意節約,防止超支,反對浪費。要盡量把錢用好,較多地為基層黨員服務,充分發揮黨費在黨的建設中的作用。
黨費的使用範圍:
(1)教育、培訓黨員費用的補充開支。如黨員教育的學習材料費,黨員培訓的場地租費等。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這主要是指購買供黨員學習的政治理論書籍、有關的業務工作的輔導資料、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工具書以及訂閱黨刊、黨報等。
(3)表彰“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活動費用。這主要是應用於開展這一活動的組織費用,不用於個人的物質獎勵。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這是指那些不能從單位行政補助費中解決的特別困難補助者,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在黨費中開支。
2.黨費的管理
加強黨費的管理,要健全和認真執行黨費的管理的各項制度。
(1)專人管理: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黨費的管理,一般可由支部組織委員負責、如果組織委員工作變動或因改選等原因不再負責黨費管理工作,必須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2)憑證收支,黨費的收入和支出都應有原始憑證。黨小組、兌支部都要有黨費收交登記表和清單。原始憑證有經手人和審批人的簽名,方才有效。支部將黨費上繳上級黨組織時,應填寫《基層黨組織黨費現金交款單》。
(3)按月上繳。黨費應按月逐級上繳。在正常情況下,負責收取黨費的同志不應個人長期保管現金,任意拖欠不上繳。
(4)專款專用,支部使用黨費要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關於黨費使用範圍的規定,並且切實根據工作需要和節約的原則,將黨費用於本支部黨務活動的必要開支。
(5)及時統計。支部的黨費帳目要按月登記,及時統計,如黨員直接交納數、各黨小組交納數與支部上繳上級黨組織數是否一致,各黨小組本月上繳額與上月上繳額有無非正常增減,支部使用黨費有無超支等,不要等年底才集中一次統計。
(6)定期檢查,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情況,支部每季度檢查一次,也可組織黨小組自查、互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是:黨員是否按時、按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不能按時、按規定交納黨費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各黨小組能否按時交納黨費;支部黨費管理制是否健全,手續是否完備,黨費使用是否合理,年終要將黨費檢查的情況和數字向黨員公布,以接受黨員監督。
(7)定期報告。每年年終支部要向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黨費收取、管理、使用的情況。報告應包括:本年度支部收繳、管理、使用的情況;黨員交納黨費的情況;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做得好和違反規定的典型事例;黨費收繳、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今後改進的意見和措施。
(8)嚴格管理。黨費要單獨設帳,不能同行政等其他費用混在一起。不要按個人名義或其他款項存人銀行。使用黨費要嚴格審批手續。如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堵住漏洞,黨員貪污黨費或變相貪污黨費是—種性質惡劣的行為,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貪污黨費的黨員要從嚴處理。視其貪污數額、情節和態度,給予必要的黨紀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黨費使用、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