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企業商標的設計、制定、註冊的職責,規範商標的使用,保護企業無形資產,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按照國家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正確使用商標,樹立和維護企業信譽,保證商品質量,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在發展生產繁榮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擴大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等諸方面,商標具有決定性的因素。為此,特制定本制度。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資料
第二章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條本企業的商標管理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為:商標管理領導小組主管日常事務和廣告宣傳,銷售科主管商標流通過程中商標管理,技術科制定質量標準,工藝紡織操作規程,品質科負責出廠的檢驗工作。
第三章商標管理
第三條按商標法的規定,依法辦理註冊申請、續展、變更、使用許可等手續,以取得商標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目前經國家商標局核准的註冊商標名稱為:類別:核准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標必須符合註冊規定合法使用,不得濫用和亂用商標,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仿冒、複製和銷售,或採取手段損害企業商標信譽,否則視為侵犯我廠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凡需增添註冊商標,必須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決定,經審定商標全部內容后,即可申請註冊。
第六條合資企業使用本廠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需履行相關手續。經向厂部提出書面申請,同意批准后,由商標管理小組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手續。
第七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依法報國家商標局備案,報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條商標被許可人不能將使用許可的商標再許可他人使用。
第九條商標註冊獲准后,即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商標檔案,管理其設計件、印刷件和註冊證件,接受商標查詢,積累商標資料,監督和維護商標信譽,負責檢查商標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部門彙報,並處理報廢商標等事宜。
第十條任何人員未徵得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查同意,不得向外訂購,製版註冊商標的圖形和字樣及包裝裝潢和廣告(包括禮品袋紙盒、包裝箱、吊牌、合格證等印刷及裝飾性商標圖案和字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複印、偷盜、倒賣商標,一經發現,按《商標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產品出廠由品質科按質量標準檢驗,嚴格出廠程序,對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第十二條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商標統計及各類包裝物的管理,負責按計劃產量限額發放,嚴格領付手續,做好收付記錄。后處理車間必須有專職或兼職保管人員負責商標和各類材料的發放、使用和保管。
第十三條廣告宣傳包括印刷品、實物及公司有關福利勞保用品所採用的商標圖形和字樣的樣稿,凡涉及商標者應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並取得標準樣稿,核准後方可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1]
在百度搜索:企業商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