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加快項目推進工作,確保項目建設順利落實,為縣域經濟發展增強後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列項目均由縣領導及部門領導牽頭負責首問跟進。
第三條:重大項目首問跟進任務。
(一)負責項目跟蹤洽談工作。
(二)負責項目爭取、簽約、代辦手續、投資建設、投產運營和續建項目各環節的首問跟進。
(三)協調、督促、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確保已爭取的國債項目、引資項目順利建設落實。
第四條:首問跟進形式:
定期不定期召開項目領導小組辦公會議,針對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涉及的具體問題,及時召開現場辦公會,及時掌握項目建設情況,每月召開一次項目首問跟進工作彙報會,通報項目進展情況。
第五條:項目跟進工作列入幹部年度考核內容,完成任務者予以表彰獎勵,落實不力者按照《工作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
第六條:本制度自0000年月日起執行。
附:XX縣0000年項目首問跟進責任表
縣重大項目首問跟進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