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歸口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辦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對領導參加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組織制定、修訂本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執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範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技裝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6、會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大機組安全監督工作。負責本專業特殊工種(如:氣、電焊工、起重工、電工、鍋爐司爐、氣瓶充裝工、壓力容器檢驗工等)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7、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並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報總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組織到總公司彙報。
9、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制定職工勞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標準,並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10、負責對企業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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