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一)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發布的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的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的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后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后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的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後,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並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陞;
五、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製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准;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二)
1)製作公司每月的工資報表,按時發放工資;
2)薪酬數據分析及統計等工作,按時完成人工成本、人工費用的分析報告;
3)員工各類人事手續辦理,包括員工錄用、離職手續辦理、人事關係轉移;
4)辦理員工養老、醫療等公司規定的各類社會保險;
5)管理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資料並及時更新;每月編製公司人員分類表,離職率分析表;
6)負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的簽訂;
7)製作保險交納報表;
8)管理福利體系的日常事務;
9)按時完成人力資源部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