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規則
辦公室工作要在區政府主要領導和辦公室主任領導下,圍繞“小分工、大合作”原則開展工作,樹立辦公室工作無小事的意識,同志之間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共同進步,確保辦公室各項工作有效運轉。
1、辦公室主任在區長領導下,負責處理區政府的日常工作。區長通過辦公室主任向辦公室安排工作,一般情況下,辦公室工作人員不直接向區長彙報工作,由辦公室主任向區長彙報工作,以保證區長有足夠時間和精力處理全局性問題和工作。
2、無論何種原因,辦公室所有人員因公外出或有事請假一天者,由主任批准,連續在一天以上者,由區長批准。
3、堅持領導帶班,辦公室人員24小時值班。上班時間,大辦公室工作人員絕對不能脫崗,若有事外出要搞好協調,確保有人在崗。
4、凡是各部門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名義下發文件,首先經分管領導審核並簽註明確意見后,由辦公室各聯繫人審核按區政府工作規則規定程序辦理。各牽頭單位按規範格式自行印製。凡是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對外的行文,要將文件審核簽發卡片、文件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15份交區政府辦公室內務股,其中,7份分發區政府領導,3份存檔,3份分發辦公室主任、副主任,2份報送市政府辦公廳秘書五科。
5、實行上班簽到制度。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簽到,每月匯總一次,並公布出勤情況。
6、實行工作日誌制度。將當天自己的工作、學習等情況記錄下來,便於總結經驗,尋找差距。
7、實行周一下午例會學習制度:每周一下午總結、安排工作,提出問題並按計劃進行學習。
8、實行會議審批制度。召開會議報辦公室主任安排,凡需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含街道主任)參加的會議未經區長批准不予安排,凡以部門召開的會議或政府組成部門副職參加的會議,未經分管副區長同意不予安排。
9、實行督辦制度。凡是領導責成辦公室人員落實的事情,接受任務的當事人,要及時填寫領導批辦文件(材料)辦理情況登記表,全程督辦相關責任單位高質量完成,並及時向交辦任務的領導反饋工作進展情況。
10、實行自我規範制度。凡是各項工作的牽頭負責人,都要組織相關人員制定出自己分工負責工作的標準和要求,並不斷完善,不斷提高工作標準。
11、實行廉潔自律制度。辦公室人員必須潔身自好,不準借在領導身邊工作之便給基層和群眾添麻煩,不準“吃、拿、卡、要”.要熱情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樹立人民滿意公務員良好形象。
12、實行電報處理制度。收到各級明傳電報后,接報人首先要填寫明傳電報登記簿,並及時呈送辦公室主任或區長,待區長或辦公室主任簽注處理意見后,業務工作主要聯繫人或接收工作人員要全面了解電報內容,將領導簽注的處理意見簡要填寫在明傳電報登記簿上,根據領導簽注的處理意見督促落實,並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