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管理制度(一)
1、關於工作服的配給,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的實際需要,由運營部統計名單以及數量尺寸規格,經核對后報經常務副總審批,統一採購,再統一發放,並做好發放記錄。
2、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后發放工作服,發放工作服當月收取押金。
3、自覺愛護工作服,按發放之日起算,如未達半年限遺失的,則自費賠償補做。
4、惡意破壞或損壞工作服者,將以罰款處之,並自費賠償補做。
5、員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間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間無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及總經理同意后,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工作服管理制度(二)
1 、自加入公司起,公司人事部將發給每一位員工統一的適合每個員工的工作服,上班期間每位員工都要穿着工作服來樹立我公司形象。按工作服管理制度穿着工作服。
2、 工作服分為春夏裝工作服、秋冬裝工作服。在不同的季節員工穿戴該季節統一的服裝。
3、 如在實習期未結束或結束后便離職的員工,將在離職前將工作服統一再歸還人事部,如有折損或者不按程序歸還,則按成本價扣回。如果在公司勞動一年離職的,在離職前將工作服交還給人事部,如有折損或不按程序歸還,按成本價50%收回。若在本公司工作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如若離職,工作服可自行帶回處理。
4、 春夏季的工作服在第1季度一發放,秋冬季的工作服在第3季度發放。如果在做功過程中因意外,或者時間久工作服發生磨損,職員根據公司要求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如果員工因自己原因損壞,向公司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后公司將以員工價發給員工新的服裝。
5、 嚴禁職員在上班期間不穿工作服,如果工作服有輕微損壞,可由員工自行縫補或者交給公司後勤人員進行縫補。如果在周末有加班任務,員工可不穿工作服,穿戴自己服裝,但必須得體大方,體現我公司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6、 各部門經理、主管等管理人員,一定要按時督促、監督自己的員工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保持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提高我公司生產效率,促進公司發展。如果發現違反規章制度行為,按公司要求進行處分。
工作服管理制度(三)
為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着裝要求等。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後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4、舊的工作服採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願行為。
2、後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製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後勤要本着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後勤保管。
4、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後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後由後勤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上0
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着裝的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着裝要整潔,並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3、員工穿着工作服和儀容儀錶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